市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公布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公布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宜昌市国资委信息化工作科,电话:62253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通过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公开政府信息68条;通过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共发布信息422条。

  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单位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国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人事任免、改革重组、经济运行、业绩考核和薪酬情况、重点项目建设及重大成就。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栏目及各项公开内容,逐项分解明确责任科室,组织相关科室集中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公开时间节点、应公开内容,做到责任压实、任务到人。

  二是严格发布流程。针对重点工作涉及多科室协同推进,信息发布主体不明确,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牵头科室定期汇总对外发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信息拟定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重要信息公开报主要领导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市国资委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废止0件,现行有效1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市国资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办件3件,办结3件;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市国资委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委重大工作情况公开不够;二是存在重视委机关、轻出资企业的情况,国有企业公开信息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督促各责任科室对照科室职能,进一步明确需要提供的公开信息内容,及时拟定发布。针对重大工作需多科室合作的情况,进一步强调牵头科室汇总信息发布责任。二是加强企业信息公开。针对国有企业开展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创新、重大成就等,集中连续的发布相关情况,进一步改进发布形式、丰富发布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市国资委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2021年以来,市国资委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案4件(均为会办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为会办件);对交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市国资委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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