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昌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27
宜府办文〔20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推动“双减”政策落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宜昌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召集人:孔亮市政府副

宜府办文〔2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推动“双减”政策落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宜昌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孔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玉华 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王道模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珊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红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郭晓尽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强市 委编办副主任

  吴以瑞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悦团 市委副书记

  程智 市妇联副主席

  杨天忠 市科协副主席

  邓绍贵 市发改委副主任

  鲁劲松 市教育局副局长

  石希峰 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王代红 市科技局副局长

  彭银才 市经信局四级调研员

  李宏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菊 市民政局副局长

  牛本槐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子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邦伍 市人社局副局长

  孙键 市住建局副局长

  柏松 市文旅局副局长

  曹政 市卫健委副主任

  佘远忠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钟建 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刘忠诚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龚万柏 市城管委总工程师

  熊贞 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

  彭征华 人行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宋家生 宜昌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责任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如因人事变动,由协调机制组成单位相应负责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二、工作规则

  (一)会议决策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机制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相关同志主持;必要时可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例会;必要时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机制全体会议或联络员例会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家参加。

  (二)专题研判制度。协调机制对“双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类安全稳定隐患及时进行研判、预警、处置和通报。

  (三)联合指导检查制度。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联合工作组,赴相关地区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四)督办协调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未能按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决定事项、完成工作任务时,协调机制办公室可发出督办函或协调函进行督办或协调。

  三、工作要求

  (一)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清单〉的通知》(宜办发〔2021〕22号)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并指导县市区对口部门抓好任务落实。

  (二)各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要参照市级协调机制,抓紧建立本地“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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