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栏目:宜昌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5-08-05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加深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了解,珠海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

  20154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201510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加深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了解,珠海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宦萍2015714日下午与网友朋友们就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内容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在线访谈。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与民生息息相关,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议话题之一,相信大家对特别关注这个话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10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使大家对《食品安全法》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下面我们有请珠海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宦萍副处长向大家简要解读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嘉宾: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宦萍]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个平台上和大家一起交流。新版《食品安全法》堪称“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涉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有关内容从原来的8个条款增加为11个条款,重点在明确进出口食品各环节监管主体责任、明确该法与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联系、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突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各相关部门联动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调整,旨在从法律层面促使相关各方面更加重视食品质量、严密保障食品安全。 现在,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国《食品安全法》发展的历程:我国的食品安全政策在建国初期的发展是非常缓慢的,主要侧重于工业卫生和疾病预防。19581月中央人民政务院第167次会议批准的《卫生部关于全国卫生行政会议与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的报告》正式提出了“卫生监管制度”,文中明确提出了“重点推行卫生监督调度”。198211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食品卫生法》,是新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门法,也是中国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法。20092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4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主持人]经过宦处长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新《食品安全法》有了一定了解。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问题。
  [网友:慕月]我是一名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员工,我比较关心一些业务上的问题,我想问一下:生产企业申请出口食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QS)?
  [嘉宾: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宦萍] 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只要在中国境内生产食品就必须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第九十九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011101生效的国家质检总局142号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七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以下相关文件、证明性材料,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网友:阿猫]我是一名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品管部的员工,我比较关心一些出口食品标准问题,我想问一下:出口食品产品标准适用问题?
  [嘉宾: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宦萍] 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原《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二十九条“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网友:夏天的风]尊敬的宦处长,我是一名企业负责人,想了解一下新《食品安全法》对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对进出口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
  [嘉宾: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宦萍] 新《食品安全法》第92条第三款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四条规定:“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 第九十六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第九十九条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上述规定都加重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有利于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列举了进出口食品中的违法行为,并规定对违法行为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对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原《食品安全法》只规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要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原《食品安全法》只规定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不按规定作好销售、审核记录的违法行为要处以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原《食品安全法》只规定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还增加了对“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违法行为的罚则规定。
  [网友:吖吖狼♀]您好,我是一名消费者,请问婴儿乳粉配方是否必须注册?
  [嘉宾: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宦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主持人]下面我们回答本次访谈的最后一个问题。
  [网友:fish love]我是一名消费者,请问:举报食品违法是否会受到保护?
  [嘉宾: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宦萍] 这位网友,举报食品违法一定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保护。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都有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予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因此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并及时查处,是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重要方式。
  [主持人]各位网友,宦处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同时感谢宦处长给我们作出专业详实的解答,欢迎大家有机会再来参与我局的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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