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栏目:夷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夷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2-03-02 12:06 2022-03-02 12:06 来源: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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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选调方式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调单位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5人,专业不限。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外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完成或牵头起草过大型文稿材料,或有调研文章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州级以上评选中获奖;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工作人员;

  4.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9:00至3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6023室

  4.携带资料:

  (1)《夷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中下载),须本人在“报考承诺人”处手写签名,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文字材料成果表》(附件中下载)及表格中所填写的文稿原文,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协助配合。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

  (六)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单位个别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工作作风。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审批和调动手续。通过选调到夷陵区工作的干部,服务期限设定为三年,组织将重点跟踪培养,除组织选派外,个人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级招考(聘)、遴选及选调,不得调出区外。

  四、其它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解释。

  2.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7823552

        附件:1.夷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文字材料成果表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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