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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表(共41项)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6-28 加入收藏
序号重点工作落实措施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单位)完成时限经办人(联系电话)牵头主办事项7项22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抓好粮油肉蛋奶果等重要民生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年内持续推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民生领域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民生商品及服务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价监竞争处2022年12月底涂雅菲8870183930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政策。(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1.出台《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2.引导武汉市新洲区、黄石市开发区、宜昌市伍家岗区 荆州市公安县、咸宁市崇阳县、仙桃市等六地以上地区作为转供电公示示范区,形成我省规范新形势下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典型做法在全省推广。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电价公示制度的,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严肃查处。4.配合省营商办做好督导调研,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价监竞争处2022年12月底刘光锋8712722732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制发《省市场监管局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航运交通收费、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金融领域收费等重点领域,坚决打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为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价监竞争处2022年12月底李骏8725591153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认真落实国家9月底前出台的相关政策,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违规的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联合惩戒。3.加大政务信息公示力度,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情况进行公开。认检处2022年12月底陈正然8736032654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省政府办、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统筹合并检查方式相近的各类抽查任务。2.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3.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根据实际监管需求动态调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信用处具有监管职能的处室、单位2022年12月底许明8870198956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省财务厅、省商务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回头看”。2.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抽查督查,对各地、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实行季度通报,重大情况、特殊情况随时通报,加强督促整改。3.依法查处各类垄断行为,加强原料药、建筑材料、公用事业等领域反垄断监管。4.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及时纠正指定交易、限制商品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动等行为。5.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6.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强《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7.组织开展《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公平竞争意识。反垄断处价监竞争处2022年12月底李新阶8725591591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深化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发《做好2022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与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2.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湖北省地方标准,指导各地培育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省级示范单位不少于50家。消保处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处2022年12月底陈舒按职责分工负责事项15项(无牵头单位)16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行武汉分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开展全省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2.出台市场主体“壮苗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省系统对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全覆盖回访帮扶,打造湖北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亮点特色品牌。制发《关于深化“壮苗”行动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帮扶工作的通知》。3.发挥湖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筹备召开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同省经信厅报请省政府制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注册处2022年12月底吴磊8870196729推进涉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行武汉分行、武汉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信用处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处室、单位2022年12月底白筱宇8870199031引导大型平台企业降低收费,减轻中小商户负担。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围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等行为。2. 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价监竞争处2022年12月底李骏8725591157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支持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当好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擦亮湖北营商环境金字招牌,省发改委、省经信局、省商务厅、人行武汉分行、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有关要求,以省局1号文件形式出台《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2.巩固提升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试点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同步生成预约账号,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掌上办”“智慧办”。3.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40项以上。4.会同省政务办推广应用“一业一证”改革综合审批系统,推动首批19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全面落地。注册处法规处、价监竞争处、信用处和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处室2022年12月底吴磊8870196780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推动产业已核。拟呈宋局长审示,邹局长审签。向中高端迈进。(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依据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2. 服务“51020”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开展“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质量发展处注册处、质量监督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检处等相关处室2022年12月底钟枫洪84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持续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产品质量检测、质量诊断活动;2. 编制充电桩计量性能评价技术规范和监督管理规范;3. 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全生命周期质量提升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纳入2022年度质量提升工作计划。质量发展处计量处2022年12月底钟枫洪103保障化肥等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给种粮农民再发放农资补贴,加大对主产区支持力度,让农民种粮有合理的收益、主产区抓粮有内在动力。(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以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类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虚假宣传等涉农领域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市场安全稳定,助力农民春耕备耕等工作。价监竞争处2022年12月底黄革飞88701850130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已核。拟呈宋局长审示,邹局长审签。大重要河湖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坚定不移改善生态环境,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施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协同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 继续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领域作为地方标准立项重点,加强相关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处2022年12月底柯贤敏131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协同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 适时组织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化处法规处、稽查处、质量监督处2022年12月底柯贤敏150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促进攻防协同,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武汉海关、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结合《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按照《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对《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2指导全省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物地”核酸检测检测;高效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3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协调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省食品稽查局2022年12月底罗志88701958151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继续帮扶因疫情遇困的医疗机构,补齐幼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服务短板。(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扎实推进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工作,按照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重点打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价格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经营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价监竞争处2022年12月底涂雅菲88701839159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城企联运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新建8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湖北银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标准研制工作,拟申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安全应急规范和失智老年人走失预防指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安全应急规范》等标准。标准化处2022年12月底柯贤敏175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武汉海关、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粮食局、省经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制定《湖北省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全链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其中,并实施目标管理。食品协调处食品协调处2022年12月底王芳887019592.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实施评议考核,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落实。3.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权和任务。4.完善自查报告机制,出台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规范。食品生产处2022年12月底程峰887019505.组织全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6.组织开展大型连锁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评估和体系检查。食品协调处食品流通处2022年12月底王芙蓉887019357.科学统筹制定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分类下达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全面完成全省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1批次/千人。食品协调处食品抽检处2022年12月底庄秀飞887019208.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出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开展承检机构考核工作。加强抽检数据抽查,每月抽查本地区内不少于5%的抽检数据。2022年12月底庄秀飞887019209.加强抽检结果应用。开展2021年食品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培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自检能力。2022年9月底庄秀飞8870192010.组织开展湖北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食品协调处餐饮处2022年12月底杨志豪8870192611.联合开展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2022年12月底何成江8870193212.组织开展对2022年第一季度检出3批次以上不合格样品餐饮服务单位的飞行检查。2022年6月1日唐  凌88701928178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统计监督。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政府的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无愧于人民公仆称号。(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把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3.坚持党建带群建,大力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4.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机关党委各处室、各单位2022年12月底赵莹65398090182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全面落实新发展观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坚决纠治任性用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坚决严肃处理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的严重失职失责问题。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防止政策和保护机制,支持广大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全国上下毕力同心、苦干实干,就一定能创造新的发展业绩。(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召开省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进行部署安排,多策并举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2.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政治“四风”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3.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4.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机关纪委各处室、各单位2022年12月底张恒65398061配合协办事项19项9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加大对病毒变异的研究和防范力度,加快新型疫苗和特效药物研发,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持续推进对非冷链高风险货物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杀证明或记录开展常态化抽查;2.落实省防指要求,明确责任清单,摸清底数,压实属地抽查责任,建立抽查周报制度;3.结合日常监管,科学、统筹推进抽查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稽查处2022年12月底王建仁4. 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五全、六专、三证一码、五不”要求;5. 持续强化“鄂冷链”平台应用,督促指导集中监管仓规范运行管理,高效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切实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食品流通处省食品稽查局2022年12月底张继雄 8711474545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继续扩大市场准入。(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制定省市场监管局落实湖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若干措施分工方案;2.建立省市场监管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机制;3.制定2022年全省系统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点。综合处各相关处室单位2022年12月底朱小玲8870185246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省发改委、省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140项以上。注册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处室2022年12月底向悬峰8870186048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省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强与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的数据共享。结合政务目录梳理工作,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建立数据共享体系。科信处信息中心、产生政务数据的相关处室2022年12月底石刚6539802049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事项。(省司法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根据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对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并面向社会公示。法规处2022年12月底杨建飞8736558350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省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升级改造电子印章系统、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电子印章在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和行政审批业务中跨省互通互认。2. 加快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注册处科信处、信息中心,具有行政审批相关处室。2022年12月底向悬峰887018605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事联办”事项由21项扩大到40项以上,省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配合做好涉及市场监管部门新增“一事联办”事项的推广应用工作。2.优化完善“智慧审批一张网”功能,加强与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注册处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处室、科信处、信息中心2022年12月底向悬峰8870186055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省政府办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人民武汉分行、武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面归集、依法公示重点领域企业信息,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信用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质量监督处、特设处等2022年12月底许明8870198968支持各地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全力争创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争取国家尽快出台中国(武汉)光谷建设方案,推动光谷科创大走廊重大科创项目加快建设,推进襄阳、宜昌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完善“襄十随神”“宜荆荆恩”科技创新联盟,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抓好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已批复的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各类实验室、技术中心的申报创建为抓手,搭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科信处质量发展处、标准处、计量处、认检处2022年12月底曾宇卉873654057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出台我省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文件,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一批假冒伪劣案件。2.制发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合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稽查处各相关处室单位2022年12月底张永康128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有效防范海外风险。(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争取中欧班列区域性枢纽节点建设,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委外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跟踪收集“一带一路”国家技术贸易措施信息,开展“一带一路”国家文献服务。标准化处认检处2022年12月底柯贤敏134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严把新建锅炉注册登记关,扎实开展锅炉能效普查和能效测试,严格设计环节节能审查,切实提高全省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水平。2.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产品质量监管,将涉及节能减排的电器产品纳入省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等国家产业政策。3.加大涉及能耗领域案件查办。重点关注涉及高耗排相关产品的举报投诉,聚焦商品煤、汽柴油等重点产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行为,落实高耗排相关案件处罚信息100%公示制度。4.做好能源计量相关工作。扎实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组织开展用能单位监督检查,帮扶培育省气象局牵头筹建湖北省温室气体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指导国网电力开展能源计量中心建设。5.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按照总局要求开展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工作。计量处稽查处、质量监督处、标准化处、认检处、特设处2022年12月底徐冬冬88701979138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职培训和待遇保障。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专门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发展在线教育。(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持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职院校“双高计划”,中职“双优计划”,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等。省教育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湖北银保监局、省妇联、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根据“双减”工作要求,不再登记学科类培训机构,对未取得办学许可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予登记。对于非学科类的营利性培训机构,按照分类审批标准,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工作。2.严格价格监督竞争执法。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治理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指导督促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行动,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3.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整治。加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的专项监测,强化日常监管排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线索,规范线索处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精神,结合“双减”政策要求抓好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工作的落实。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将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问题进行移交,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校外培训市场秩序规范,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注册处价监竞争处、广告处、稽查处2022年12月底向悬峰88701860144强化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省药监局牵头,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部署全省系统加强对药品疫苗涉及民生产品的价格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查处的“铁拳行动”。稽查处2022年12月底王建仁148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牵头,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餐饮处2022年12月底杨志豪88701926何成江    88701932169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落实国家6月底前台的相关政策,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省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配合发改部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信用处2022年12月底白筱宇88701990172完善信访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贯彻落实2022年2月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省信访局牵头,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系统信访工作机制制度体系,抓紧对信访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推动形成健全完备、运行有效、操作性强的信访工作制度。2. 开展好《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依托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以及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载体,以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在全局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深厚氛围。3. 强化责任担当,深化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攻坚工作,督促各业务处室加强对口信访工作业务指导,坚持依法推进逐级走访和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注重精细化、人性化服务。办公室2022年12月底苏舒8727031617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严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应急厅牵头,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1.完成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四大行动”完成特种设备安全“三年行动”收官战,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完成在用电梯制动器拆解保养,抽查在用电梯不少于800台。2.开展燃气行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制定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压力管道法定检验,监督检查气瓶充装单位不少于60家。深入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90%以上。3.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1次省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特种设备获证单位证后监管,抽查家数不少于60家。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万台设备死亡人数在国家控制指标内。特设处2022年12月底宋睿179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省司法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已核。拟呈宋局长审示,邹局长审签。已核。拟呈宋局长审示,邹局长审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动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创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法规处各处室、各单位杨年芳878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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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重点工作

落实措施

牵头处室

责任处室(单位)

完成

时限

经办人(联系电话)

牵头主办事项7项

22

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抓好粮油肉蛋奶果等重要民生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年内持续推进)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民生领域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民生商品及服务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价监竞争处


2022年12月底

涂雅菲

88701839

30

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政策。(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1.出台《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

2.引导武汉市新洲区、黄石市开发区、宜昌市伍家岗区 荆州市公安县、咸宁市崇阳县、仙桃市等六地以上地区作为转供电公示示范区,形成我省规范新形势下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典型做法在全省推广。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电价公示制度的,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4.配合省营商办做好督导调研,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价监竞争处


2022年12月底

刘光锋

87127227

32

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制发《省市场监管局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航运交通收费、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金融领域收费等重点领域,坚决打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为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价监竞争处


2022年12月底

李骏

87255911

53

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认真落实国家9月底前出台的相关政策,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违规的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联合惩戒。

3.加大政务信息公示力度,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情况进行公开。

认检处


2022年12月底

陈正然87360326

54

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省政府办、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统筹合并检查方式相近的各类抽查任务。

2.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3.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根据实际监管需求动态调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信用处

具有监管职能的处室、单位

2022年12月底

许明

88701989

56

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省财务厅、省商务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回头看”。

2.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抽查督查,对各地、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实行季度通报,重大情况、特殊情况随时通报,加强督促整改。

3.依法查处各类垄断行为,加强原料药、建筑材料、公用事业等领域反垄断监管。

4.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及时纠正指定交易、限制商品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动等行为。

5.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6.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强《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

7.组织开展《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公平竞争意识。

反垄断处

价监竞争处

2022年12月底

李新阶87255915

91

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深化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发《做好2022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与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2.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湖北省地方标准,指导各地培育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省级示范单位不少于50家。

消保处

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处

2022年12月底

陈舒


按职责分工负责事项15项(无牵头单位)

16

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行武汉分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开展全省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2.出台市场主体“壮苗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省系统对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全覆盖回访帮扶,打造湖北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亮点特色品牌。制发《关于深化“壮苗”行动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帮扶工作的通知》。

3.发挥湖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筹备召开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同省经信厅报请省政府制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

注册处


2022年12月底

吴磊88701967

29

推进涉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行武汉分行、武汉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

信用处

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处室、单位

2022年12月底

白筱宇

88701990

31

引导大型平台企业降低收费,减轻中小商户负担。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围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等行为。

2. 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价监竞争处


2022年12月底

李骏

87255911

57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支持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当好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擦亮湖北营商环境金字招牌,省发改委、省经信局、省商务厅、人行武汉分行、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有关要求,以省局1号文件形式出台《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

2.巩固提升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试点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同步生成预约账号,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掌上办”“智慧办”。

3.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40项以上。

4.会同省政务办推广应用“一业一证”改革综合审批系统,推动首批19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全面落地。

注册处

法规处、价监竞争处、信用处和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处室

2022年12月底

吴磊88701967

80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推动产业已核。拟呈宋局长审示,邹局长审签。向中高端迈进。(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依据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2. 服务“51020”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开展“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

质量发展处

注册处、质量监督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检处等相关处室

2022年12月底

钟枫洪

84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持续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产品质量检测、质量诊断活动;

2. 编制充电桩计量性能评价技术规范和监督管理规范;

3. 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全生命周期质量提升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纳入2022年度质量提升工作计划。

质量发展处

计量处

2022年12月底

钟枫洪

103

保障化肥等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给种粮农民再发放农资补贴,加大对主产区支持力度,让农民种粮有合理的收益、主产区抓粮有内在动力。(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以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类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虚假宣传等涉农领域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市场安全稳定,助力农民春耕备耕等工作。

价监竞争处


2022年12月底

黄革飞

88701850

130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已核。拟呈宋局长审示,邹局长审签。大重要河湖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坚定不移改善生态环境,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施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协同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继续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领域作为地方标准立项重点,加强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标准化处


2022年12月底

柯贤敏

131

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协同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适时组织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标准化处

法规处、稽查处、质量监督处

2022年12月底

柯贤敏

150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促进攻防协同,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武汉海关、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结合《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按照《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对《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2指导全省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物地”核酸检测检测;高效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

3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食品协调处

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省食品稽查局

2022年12月底

罗志88701958

151

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继续帮扶因疫情遇困的医疗机构,补齐幼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服务短板。(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扎实推进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工作,按照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重点打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价格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经营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价监竞争处


2022年12月底

涂雅菲

88701839

159

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城企联运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新建8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湖北银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标准研制工作,拟申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安全应急规范和失智老年人走失预防指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安全应急规范》等标准。


标准化处


2022年12月底

柯贤敏

175

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武汉海关、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粮食局、省经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制定《湖北省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全链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其中,并实施目标管理。



食品协调处

食品协调处

2022年12月底

王芳88701959

2.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实施评议考核,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落实。

3.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权和任务。

4.完善自查报告机制,出台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规范。

食品生产处

2022年12月底

程峰

88701950

5.组织全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

6.组织开展大型连锁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评估和体系检查。

食品协调处

食品流通处

2022年12月底

王芙蓉

88701935

7.科学统筹制定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分类下达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全面完成全省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1批次/千人。

食品协调处

食品抽检处

2022年12月底

庄秀飞88701920

8.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出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开展承检机构考核工作。加强抽检数据抽查,每月抽查本地区内不少于5%的抽检数据。

2022年12月底

庄秀飞88701920

9.加强抽检结果应用。开展2021年食品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培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自检能力。

2022年9月底

庄秀飞88701920

10.组织开展湖北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食品协调处

餐饮处

2022年12月底

杨志豪88701926

11.联合开展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2022年12月底

何成江88701932

12.组织开展对2022年第一季度检出3批次以上不合格样品餐饮服务单位的飞行检查。

2022年6月1日

唐  凌88701928

178

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统计监督。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政府的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无愧于人民公仆称号。(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把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坚持党建带群建,大力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4.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机关党委

各处室、各单位

2022年12月底

赵莹

65398090


182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全面落实新发展观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坚决纠治任性用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坚决严肃处理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的严重失职失责问题。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防止政策和保护机制,支持广大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全国上下毕力同心、苦干实干,就一定能创造新的发展业绩。(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召开省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进行部署安排,多策并举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2.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政治“四风”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3.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

4.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

机关纪委

各处室、各单位

2022年12月底

张恒65398061

配合协办事项19项

9

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加大对病毒变异的研究和防范力度,加快新型疫苗和特效药物研发,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持续推进对非冷链高风险货物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杀证明或记录开展常态化抽查;

2.落实省防指要求,明确责任清单,摸清底数,压实属地抽查责任,建立抽查周报制度;

3.结合日常监管,科学、统筹推进抽查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稽查处


2022年12月底

王建仁

4. 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五全、六专、三证一码、五不”要求;

5. 持续强化“鄂冷链”平台应用,督促指导集中监管仓规范运行管理,高效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切实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食品流通处

省食品稽查局

2022年12月底

张继雄 87114745

45

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继续扩大市场准入。(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制定省市场监管局落实湖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若干措施分工方案;2.建立省市场监管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机制;

3.制定2022年全省系统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点。

综合处

各相关处室单位

2022年12月底

朱小玲88701852

46

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省发改委、省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140项以上。


注册处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处室

2022年12月底

向悬峰88701860

48

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省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加强与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的数据共享。结合政务目录梳理工作,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建立数据共享体系。

科信处


信息中心、产生政务数据的相关处室

2022年12月底

石刚

65398020

49

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事项。(省司法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根据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对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并面向社会公示。

法规处


2022年12月底

杨建飞

87365583

50

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省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升级改造电子印章系统、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电子印章在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和行政审批业务中跨省互通互认。

2. 加快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注册处

科信处、信息中心,具有行政审批相关处室。

2022年12月底

向悬峰88701860

52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事联办”事项由21项扩大到40项以上,省政务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配合做好涉及市场监管部门新增“一事联办”事项的推广应用工作。

2.优化完善“智慧审批一张网”功能,加强与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一事联办”。

注册处

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处室、科信处、信息中心

2022年12月底

向悬峰88701860

55

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省政府办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人民武汉分行、武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面归集、依法公示重点领域企业信息,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信用处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质量监督处、特设处等

2022年12月底

许明

88701989

68

支持各地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全力争创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争取国家尽快出台中国(武汉)光谷建设方案,推动光谷科创大走廊重大科创项目加快建设,推进襄阳、宜昌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完善“襄十随神”“宜荆荆恩”科技创新联盟,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抓好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已批复的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各类实验室、技术中心的申报创建为抓手,搭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科信处

质量发展处、标准处、计量处、认检处

2022年12月底

曾宇卉

87365405

7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出台我省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文件,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一批假冒伪劣案件。

2.制发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合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稽查处

各相关处室单位

2022年12月底

张永康

128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有效防范海外风险。(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争取中欧班列区域性枢纽节点建设,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委外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跟踪收集“一带一路”国家技术贸易措施信息,开展“一带一路”国家文献服务。


标准化处

认检处

2022年12月底

柯贤敏

134

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严把新建锅炉注册登记关,扎实开展锅炉能效普查和能效测试,严格设计环节节能审查,切实提高全省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水平。

2.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产品质量监管,将涉及节能减排的电器产品纳入省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等国家产业政策。

3.加大涉及能耗领域案件查办。重点关注涉及高耗排相关产品的举报投诉,聚焦商品煤、汽柴油等重点产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行为,落实高耗排相关案件处罚信息100%公示制度。

4.做好能源计量相关工作。扎实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组织开展用能单位监督检查,帮扶培育省气象局牵头筹建湖北省温室气体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指导国网电力开展能源计量中心建设。

5.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按照总局要求开展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工作。

计量处

稽查处、质量监督处、标准化处、认检处、特设处

2022年12月底

徐冬冬

88701979

138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职培训和待遇保障。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专门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发展在线教育。(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持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职院校“双高计划”,中职“双优计划”,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等。省教育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湖北银保监局、省妇联、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根据“双减”工作要求,不再登记学科类培训机构,对未取得办学许可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予登记。对于非学科类的营利性培训机构,按照分类审批标准,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工作。

2.严格价格监督竞争执法。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治理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指导督促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行动,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3.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整治。加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的专项监测,强化日常监管排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线索,规范线索处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精神,结合“双减”政策要求抓好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工作的落实。

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将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问题进行移交,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校外培训市场秩序规范,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注册处

价监竞争处、广告处、稽查处

2022年12月底

向悬峰88701860

144

强化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省药监局牵头,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部署全省系统加强对药品疫苗涉及民生产品的价格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查处的“铁拳行动”。


稽查处


2022年12月底

王建仁

148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牵头,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2.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

餐饮处


2022年12月底

杨志豪88701926

何成江    88701932

169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落实国家6月底前台的相关政策,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省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配合发改部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

信用处


2022年12月底

白筱宇

88701990

172

完善信访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贯彻落实2022年2月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省信访局牵头,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系统信访工作机制制度体系,抓紧对信访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推动形成健全完备、运行有效、操作性强的信访工作制度。

2. 开展好《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依托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以及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载体,以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在全局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深厚氛围。

3. 强化责任担当,深化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攻坚工作,督促各业务处室加强对口信访工作业务指导,坚持依法推进逐级走访和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注重精细化、人性化服务。

办公室


2022年12月底

苏舒

87270316

176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严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应急厅牵头,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完成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四大行动”完成特种设备安全“三年行动”收官战,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完成在用电梯制动器拆解保养,抽查在用电梯不少于800台。

2.开展燃气行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制定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压力管道法定检验,监督检查气瓶充装单位不少于60家。深入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90%以上。

3.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1次省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特种设备获证单位证后监管,抽查家数不少于60家。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万台设备死亡人数在国家控制指标内。

特设处


2022年12月底

宋睿

179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省司法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已核。拟呈宋局长审示,邹局长审签。已核。拟呈宋局长审示,邹局长审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动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创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法规处

各处室、各单位


杨年芳

878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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