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罚〔2022001-004号〕)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罚〔2022〕001号 | 〔20221001〕朱再清、刘明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朱再清、刘明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非法捕捞水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一般程序 |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2022年10月25日 | |||
2 |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罚〔2022〕002号 | 〔20221019〕王腊珍、邓海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王腊珍、邓海云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非法捕捞水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一般程序 |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2022年10月25日 | |||
3 |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罚〔2022〕003号 | 〔20221019〕汪红玲、彭会玲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汪红玲、彭会玲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非法捕捞水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一般程序 |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2022年10月25日 | |||
4 |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罚〔2022〕004号 | 〔20221019〕王水生、刘利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王水生、刘利元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非法捕捞水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一般程序 |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2022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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