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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7
宜昌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07 10:22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公积金管理中心_李明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宜昌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9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宜昌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宜昌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宜昌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关于修订〈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建议》《关于修订〈宜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等相关事宜的建议》《关于委员权利和义务、任期未满调整等事宜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12个科室,11个营业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222人,其中,在编148人,非在编7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1551家,净增单位1319家;新开户职工6.59万人,净增职工4.93万人;实缴单位7532家,实缴职工41.54万人,缴存额77.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23%、13.46%、13.94%。2021年末,缴存总额569.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71%;缴存余额234.52亿元,同比增长15.3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5家。

  (二)提取:2021年,13.8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6.12亿元,同比增长17.7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9.66%,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334.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9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持有人才卡购买首套首贷住房的不高于50万元×倍数[“楚才卡”A卡(50万元×3倍),“楚才卡”B卡(50万元×2倍),“宜才卡”:B、C、D类人才(50万元×1.5倍),E类人才(50万元×1.4倍),F类人才(本科)(50万元×1.3倍),F类人才(专科及以下)(50万元×1.2倍)]}。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43笔31.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22%、28.1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86笔28.31亿元,三峡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6笔0.78亿元,葛洲坝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1笔1.96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72亿元。其中,市中心15.44亿元,三峡分中心1.07亿元,葛洲坝分中心1.21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4万笔278.11亿元,贷款余额153.7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37%、12.57%、9.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5.58%,比上年末减少3.4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860笔38687.7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336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0109.7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1年,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2.83亿元。其中,活期2.74亿元,1年以上定期72.7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3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5.58%,比上年末减少3.4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75479.50万元,同比增长16.83%。其中,市中心62837.73万元,三峡分中心4828.10万元,葛洲坝分中心7813.67万元;存款利息27121.5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8354.94万元,其他2.9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35598.89万元,同比增长13.72%。其中,市中心29797.18万元,三峡分中心2237.78万元,葛洲坝分中心3563.9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3136.83万元,归集手续费488.1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973.9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39880.61万元,同比增长19.75%。其中,市中心33040.55万元,三峡分中心2590.33万元,葛洲坝分中心4249.73万元;增值收益率1.81%,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48.7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541.9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572.07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472.7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902.3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0139.41万元,三峡分中心上缴7762.89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243.9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4195.90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44396.94万元,三峡分中心提取9653.01万元,葛洲坝分中心提取20145.9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7977.45万元,同比增长18.67%。其中,人员经费4351.34万元,公用经费646.84万元,专项经费2979.27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260.1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27.11万元、582.63万元、2850.37万元;三峡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69.1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52.21万元、12.18万元、104.80万元;葛洲坝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48.1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72.02万元、52.03万元、24.1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46.31万元,逾期率0.23‰,其中,市中心0.23‰,三峡分中心逾期额为零,葛洲坝分中心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023.91万元。2021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44%,国有企业占31.23%,城镇集体企业占0.55%,外商投资企业占2.6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4%,灵活就业人员占0.61%,其他占5.94%;中、低收入占96.91%,高收入占3.0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2.95%,国有企业占18.71%,城镇集体企业占0.68%,外商投资企业占5.9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96%,灵活就业人员占0.26%,其他占0.52%;中、低收入占99.29%,高收入占0.7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5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84%,租赁住房占2.7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2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3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99%,出境定居占0.49%,其他占5.8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80%,高收入占4.2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0.3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24%,比上年末增加0.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4699.9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48%,90-144(含)平方米占86.03%,144平方米以上占5.49%。购买新房占77.3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52%),购买二手房占21.5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他占1.0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2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1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6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2.51%,30岁-40岁(含)占40.08%,40岁-50岁(含)占14.65%,50岁以上占2.7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5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47%;中、低收入占99.10%,高收入占0.90%。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57%,比上年增加3.2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1年,撤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设立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三峡分中心。市中心共委托15家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当年新增中国民生银行宜昌分行1家商业银行受托办理缴存业务;委托9家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较上年无变化。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均经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2021年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4864元,下限为180元,缴存比例保持5%-12%(单边)。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 3310元,下限为1104元,缴存比例为20%(双边)。

  2.取消了外地户籍封存满6个月可销户提取,本地户籍封存满2年可销户提取的规定,将封存未就业可办理销户提取的时限统一修改为6个月。

  3.规范职工购买自住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对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近一年内有2次或2次以上交易记录的,该套房屋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

  4. 2021年共办理331笔宜昌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支持落实了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5.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调整。2021年3月,经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心修订了《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计算规则,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大于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贷款时无须提供银行卡流水,保证人由全程担保改为在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办理到位前提供阶段性担保,在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的补充承诺书》同意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贷款金额的100%提供监管资金担保。

  随着新就业形态增多,择业多元化,灵活就业人群规模不断扩大,中心立足职能,通过调整业务政策,在防范贷款风险的前提下,简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手续,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使灵活就业人员主动积极参与公积金制度,切实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2021全年,中心发放灵活就业人员贷款44笔,金额1719.2万元,同比增长210.1%,运行情况良好。

  6.开展商业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2021年7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心正式开展了商业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在宜昌区域内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职工在宜昌区域内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一手房),且在宜昌区域办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可向中心受委托代办银行网点或县市区营业部申请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业务自开展以来,运行情况良好,2021年全年共发放商转公贷款729笔,金额2.6亿元。

  7.支持人才购房贷款。2021年10月,为进一步支持宜昌市人才及湖北省高层次人才购房贷款需求,助力人才在宜安居,中心印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才服务实施办法》,在宜昌区域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人才,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含三峡分中心、葛洲坝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向中心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县市区营业部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按照宜才卡人才分类,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可申请贷款额度的1.2-1.5倍,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同时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1.5倍。

  中心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楚才卡”A卡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2021〕1713号),对于持有楚才卡B卡及A卡的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可申请贷款额度的2-3倍,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同时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2-3倍。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心发放人才贷款54笔,金额3409.7万元。

  8.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贷款期限为五年内(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大于五年贷款年利率为3.25%,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10%。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2021年初宜昌中心一马路营业部首批首家进驻宜昌市民之家。随着各部门的陆续进驻,群众办事更便捷。各县市区营业部也相继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一站式办事。二是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相关文件要求,统筹拟定业务办理方案,起草文件通知,组织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办理跨省通办柜面业务50余笔,有效解决职工异地办事往返跑的问题,大大节省了缴存人时间、金钱成本。三是迎难而上,多方核实,高精度开展历史数据清理工作。2021年2月,宜昌中心启动了第二轮历史数据清理工作,当年清理数据3935条,自2019年历史数据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清理历史数据41063条,完成总数的79.32%,为缴存职工找回遗忘的沉睡公积金3000余万元。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实现了宜昌中心与三峡分中心、葛洲坝分中心的系统数据对接互通,三方可互查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二是积极与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商,实现了宜昌住房公积金数据实时异地容灾备份,保障了数据安全。三是加大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工作力度,新增“鄂汇办”渠道16个服务事项,新增“宜格服务”微信小程序12个服务事项,新增“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6个服务事项。四是升级完善线上服务平台,新增宜昌城区人才、宜都和夷陵区缴存人网上租房提取服务,优化网上退休提取流程,对大数据无法获取退休信息的,也能零跑腿线上办理业务。五是积极开展自查,补齐短板,做好综合服务平台迎检工作,2021年4月,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接受省住建厅专家组验收检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化建设成果得到专家组一致认可,宜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以98.2分的高分顺利通过验收。

  2021年,综合服务平台渠道不断扩展,渠道功能不断优化,业务网上办理已成为主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宜昌中心单位业务上网率达100%,用户开通率98%,业务网办率90%;个人业务上网率92%,用户开通率60%,业务网办率69%。12329服务热线总呼入量为95138个,日均电话接通量 400个;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在线咨询累计回复21262人次;微信、APP在线留言累计回复1218笔;单位网厅咨询QQ群共入驻缴存单位经办人2900余人,日均咨询量达500余人次,各渠道服务满意率均为100%。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城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打造中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深度合作典范,向“宜荆荆恩”城市群广大职工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中心组织荆州、荆门、恩施三地公积金中心共同签订“宜荆荆恩”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协议,达成“六互”工作合作机制( 政策互认、信息互通、购房互贷、还贷互提、风控互助、业务互学),促进城市群人才流动和区域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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