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有关通知
栏目:夷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有关通知
日期:2022-03-11 16:34 2022-03-11 16:34 来源: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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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场主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改革成果,切实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之日起停止收取招标起点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

  二、使用价格定标法的“评定分离”项目,对“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无异议的,可不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三、采用“评定分离”招投标的项目,中标的项目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报备后实施。

  附件:夷陵区“评定分离项目”管理人员更换备案表

  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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