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3-02
宜府办发〔202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rdquo

宜府办发〔202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发展现状

  (一)全国健康城市创建彰显宜昌特色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效

  (三)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成效显著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五)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主要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二)着力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

  (三)着力推进智慧健康医疗建设

  (四)着力加强健康产业发展

  四、推进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着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五)加强卫生健康依法治理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八)加强老龄健康工作

  五、实施保障

  (一)突出规划引领

  (二)加强组织建设

  (三)完善评价体系

  (四)强化宣传引导

  为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健康宜昌建设,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宜昌2030”行动计划》《推进健康宜昌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健康宜昌建设,着力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国健康城市创建彰显宜昌特色。

  1.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从2015年的77.72岁提高到2020年的80.60岁;婴儿死亡率从2015年的3.85‰下降到2020年的2.3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5年的5.47‰下降到2020年的3.46‰。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4/10万。宜昌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四连冠”,入选全国健康城市试点。

  2.医养结合成效凸显。承担全省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等试点任务,着力构建“养中办医”“医中办养”“医养融合”“医养签约”模式,基本实现100%养老机构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健康管理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阵地达到100%。全市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9家,近50万老年人可就近就地享受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护等基本养老服务。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人员达到43.7万人。

  3.健康管理“宜昌模式”正在形成。以“全国健康城市”和“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活动为契机,积极改善健康服务质量,提高市民健康素养,拓展延伸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广泛开展“健康县市区、健康街道(乡镇)、健康社区(村)、健康小区、健康单位”创建活动,统筹推进无疫创建、卫生创建、文明创建。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行动,深化薄弱环节“五大整治”,补齐短板弱项,打造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升级版”。全面推进“健康宜昌”全民行动,以“健康联合服务体”为载体,推进“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加速转变,健康管理“宜昌模式”正在形成,国家卫健委“巡礼十三五·迈向全民健康这五年”新闻发布会湖北专场在宜举办。。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效。

  1.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在2020年“湖北保卫战”期间,新冠肺炎病例收治率100%、治愈率96.03%、病死率3.97%,成为全省首个全域低风险市州,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2022年2月,已连续23个月无新增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报告。

  2.大培训大督查大演练开展扎实。调整充实市、县两级流调队伍,成立综合流调队270支1367人,提升流调、院感防控、全员核酸检测等专业能力;制定《宜昌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市级定点医院腾空实战演练4次,不同层级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3轮20余场次,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控工作指引。

  3.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推进有力。全市争取公共卫生“补短板”抗疫特别国债26.26亿元,申报和管理项目91个,其中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4.1亿元(含中央预算资金1亿元)、宜昌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2.3亿元、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1.75亿元,目前项目竣工58个。

  (三)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成效显著。

  1.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增长。卫生资源结构更加优化,分工协作更加明确,卫生服务可及性持续改善,服务模式有效转变,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幅提升。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5年的6.33张增加到7.51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53人增加到3.0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由3.31人增加到3.86人。拥有三级医院14所(含中医、妇幼及专科医院)。

  2.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和优势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中医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个、重点建设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9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96个。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第二届省医学领军人才暨湖北名医工作室负责人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及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省医学青年拔尖人才3人,省中医名师3人、省知名中医4人、省中青年知名中医7人,第九届市管专家23人;博士147人,硕士1633人;全科医生达到1.6人/万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共创建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31个、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程,已招收培养大专学历乡村医生1277人,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村医后继无人难题基本破解。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造具有宜昌特色的“互联网+网格员”精准签约服务模式。全市统一制定“16免11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3.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防协同机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有效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巩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得到提升,健康指标保持优秀水平。截到2020年,全市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2.81%,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3.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99%;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3.59%,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9.6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14%、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7.36%和85.88%;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3.59%、规范管理率达90.35%;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99.60%;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率达100%,无偿献血率和血液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10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100%;结核病“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模式有效推行。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了麻疹,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持续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100%。

  4.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政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在市中心医院等4家医院开展医院章程制定试点,在市中医医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市中医医院、当阳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医院。当阳市、枝江市、宜都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受到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彰。积极引导社会办医,“十三五”以来,全市新增二级及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16所,社会办医机构数量达到全市医院总数的52.88%。

  2.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着力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搭建分级诊疗转诊平台和远程医学服务平台,强化分级诊疗信息支撑。我市推行的“互联网+分级诊疗”荣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彰。

  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顺利。不断完善差异化医保报销制度,引导患者向基层流动,努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县域内就诊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全市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全面实施“按病种点数法”结算,全市45家医院加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顺利实现并巩固发展。

  (五)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1.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全面实施。初步建立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享受卫生健康扶贫政策,全面实施大病救助,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全市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2.84%,大病、慢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8.31%,年度个人负担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2.预防救治齐头并进。实施大病专项救治,救治病种扩大至35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健康体检应检尽检,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3.短板弱项精准提质。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通过体系整合、技术下沉、机制创新、“互联网+”等措施,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就医可及性及效果。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基本解决。

  “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医疗卫生中心辐射能力不足,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水平不高,专科疾病诊疗能力不够,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仍未实现“零突破”;二是“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有待加强,将大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推进不够;三是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不够,发展方向不突出,重规模轻内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足,专业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服务能力及综合水平有待提档升级;五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理念转变不到位,体系建设不完整,监管责任落实不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追求。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以思想破冰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推动“宜荆荆恩”城市群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破题开篇,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区域健康大数据中心、国家级区域康养中心、区域医学人才中心,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健康宜昌建设为目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以人为本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内涵质量发展、智慧创新发展。以公共卫生体系改革为重点,系统重塑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争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示范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主要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80.77岁。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内。

  --每千人拥有床位数控制在8.67张以内,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3.61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不低于4.52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大于4.5个。

  --全市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5个(不含县级医院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85个,二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75个。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合格全科医生达到5人。

  --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稳定在15%以下。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

  --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5%以上。

  --持续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达到32%以上,15岁以上成人烟草使用流行率<23%。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快建立起预防为主、医防结合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框架。加强个人自我健康管理,全面落实重大疾病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推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健康教育专业化信息系统。依托签约制服务模式,为市民提供群体化与个体化健康服务,实施主动、连续、系统、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健康科普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健康文化传播,打造健康科普平台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品牌,不断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现“五连冠”“六连冠”。以健康宜昌15个重大专项行动为基础,以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为重点,全面打造健康宜昌行动新模式、新品牌。

  (二)着力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以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宜昌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为重点,以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为目标,完善卫生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继续推进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建设,增强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在鄂西南和“宜荆荆恩”城市群中发挥核心和区域辐射作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按不低于全省人口万分之1.75的标准配齐配足疾控人员,在全省地市州率先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打造鄂西南区域卫生检验中心,加快补齐疾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短板。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设区域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促进全市卫生信息化数据互联互通、深度融合。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高效的医疗与公共卫生协同机制,提升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健全健康教育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

  (三)着力推进智慧健康医疗建设。深入推进“筑牢一条卫生专网、推行一张电子健康卡(码)、搭建一个信息平台、用活一份健康档案、实施一个小程序、探索一套智能模式、打造一个医共体、健全一套保障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持续提升平台数据质量,形成数据治理闭环。有效整合各级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推进数据监测分析应用、探索实现人工智能症状监测和健康行为监测。打破行业信息壁垒,建立全民健康管理信息体系,利用跨行业、跨部门健康大数据评估人群健康状况,自动编制疾病负担报告及健康白皮书。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纵向贯通市、县、乡、村,横向链接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的重大疫情信息平台。构建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建立智慧健康城市发展评估系统,监测健康城市建设指标,评估建设成效。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四)着力加强健康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彰显“山、水、绿、城”特色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努力构建“医、教、研、养、康”五位一体的健康服务产业基地,推进医疗服务、生物医药、健康养生协同发展。大力支持以人福医药、东阳光、恒安芙林等为基础的生物医疗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发展。加大对仿制药产业支持,促进全市仿制药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全民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和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打造全国知名的康养城市和长江经济带大健康产业集聚区。支持发展智慧健康服务产业,推进穿戴设备、健康管理和自我管理智慧健康系统建设。鼓励网约护理、家庭医生和家庭药师等服务业发展。

  四、推进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的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纳入考核范围。

  2.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建立与县域医共体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稳步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加强乡村医生和全科医生培养,推动落实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政策。

  3.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实施合理用药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情况。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诊疗服务模式。

  4.加快建设区域健康大数据中心。推动公安、民政、人社、医保、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完善卫生健康服务管理新机制。建强卫生健康“部门小脑”,统筹市县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传染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对传染病重大疫情、可疑病例监测和风险提示,打造区域疾控联防和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宜昌采供血可视化集成管理平台,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医疗业务应用,提升疑似病例和新发传染病早期发现和处置能力。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数据应用。加强“互联网+医疗”与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整合各级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实现区域性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互联互认。

  (二)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为基础,推进能力建设。按照“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要求,适当增加优质卫生资源总量。在人才、学科、资金、政策等方面继续加大对重点医院的支持,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整体医疗救治水平的快速提升。确保创建呼吸、心血管、妇产、精神、重症、骨科、传染病7个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力争创建儿科、肾病、老年病、肿瘤、神经、内分泌等6个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围绕严重危害人民群众“323”健康突出问题,打造区域内呼吸、传染病、重症、心血管病、肿瘤等“重点专科集群”。按照“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区域内定点救治机构的传染病区实现100%达标。按照“适当超前、平战结合”总体原则,规划在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建设层流负压病房和可转换负压病区,建成后负压病房达1141间(层流负压病房132间、可转换负压病区1009间)。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

  2.以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提档升级。巩固“四化”乡镇卫生院、“五化”村卫生室建设成果。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标准化建设,西陵区新建、迁建各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军区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昌高新区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规范的“三区两通道”、设备齐全的标准化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加强城区社区医务室建设,积极打造农村30分钟、城市(镇)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创建一批湖北省基层卫生特色县(市、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入全省前列。充分发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用,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转诊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特色科室”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医卫融合”试点。

  3.以提升医疗质量为目标,促进融合发展。加强规范化诊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技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网络,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加强处方监管,推进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用药安全性、有效性。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提升区域内疑难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在主城区构建“三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务室”三级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市优抚医院发挥专科特长,以新生儿疾病、心理和精神类疾病筛查救治为重点,促进我市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大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完善胸痛中心管理模式,大力推动三级及二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加强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学科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1%,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支持夷陵医院、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枝江市人民医院、当阳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

  4.以“医研企”协同创新为支撑,提升技术水平。鼓励多机构联合和跨学科融合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机构、生物医药企业联合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医疗健康供给侧改革。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科技专项和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科研专项的申报立项;支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应急、恶性肿瘤临床研究、职业病等防治研究、神经精神疾病防治与心理健康研究、老年性疾病研究及适宜技术的临床推广。鼓励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评价体系及合理的科技创新收益分配制度。支持三峡大学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鄂西南转化医学中心建设,建立本科、研究生、博士生“三位一体”的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全市医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人才培养能力。

  5.以建设国家级区域康养中心为统领,壮大健康产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养生服务,整合各类健康养老、休闲养生、健康医疗、文化体育等资源,全面推广“医中办养、养中办医、医养融合、医养签约”等“宜昌模式”,依托三级综合医疗机构打造区域性医养结合中心。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市二医院建设市老年病医院、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市老年病护理医院。依托东阳光、人福药业、安琪酵母、奥美医疗、恒安芙林等龙头企业,建立一批药品、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等研发中心和产业基地,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三)着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在城区各区设立疾控机构,科学界定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职能。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内容。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建设。强化社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功能,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规范设置卫生室并配备“校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企业卫生室并配备“厂医”。

  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公共场所监测哨点建设,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巩固联防联控,建立完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应急社会动员、区域联动及人员物资调集制度和流程。夯实群防群控,建立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做实重点人群精准排查、精准管控。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构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开展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宣教,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

  分类分级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和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加快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在全省地市州率先建设P3实验室,打造鄂西南区域卫生检验中心;县级疾控机构要具备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的检验检测能力。支持市传染病医院、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加强型P2实验室,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独立P2实验室。各县(市)检测能力能满足2天内完成辖区人口核酸检测的总体目标。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建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库、物资管理库、应急案例库,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与全省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无缝对接。

  巩固扩大血吸虫病防治成果,保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有效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上升势头,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全市肺结核发病率年递降率不低于2.9%,发病率高于100/10万的县(市、区)年递降率不低于4.4%;肺结核死亡率不高于3/10万。

  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允许疾控机构突破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在完成核定任务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事业发展和人员奖励。

  2.巩固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创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品牌,促进妇幼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提升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全力保障母婴健康安全。积极创建爱婴医院,促进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坚持三级预防策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规范提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产前筛查与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实现数据共享。

  大力实施妇幼健康惠民项目,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加强儿童近视防控,建立完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积极推进产后、人流后避孕服务工作,促进妇女生殖健康,加强更年期女性关爱和服务。

  3.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到2025年,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病监测评估、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为主干,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进一步提升现场采样及检测、实验室分析的规范性、科学性,具备区域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承担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

  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依托市中医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县市二级医疗机构设立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负责全市尘肺病救治技术支撑,具体承担复杂疑难尘肺病患者、城区尘肺病患者的救治和康复任务;各地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负责辖区尘肺病患者救治和康复,对康复站(点)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评估考核和定期巡诊。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常住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立尘肺病康复站,开展尘肺病康复、并发症预防及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尘肺病患者建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依托村卫生室,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以上的村(居)设立尘肺病康复点,做好尘肺病患者的登记、随访、信息报告工作。

  提升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水平。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等信息“一网通”。各技术支撑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增强信息数据汇总、分析、评估能力。

  到2025年,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新发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逐年明显下降。

  4.优化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完成市急救中心整体迁建。市急救中心事业编制不少于20人,县(市、区)急救中心事业编制不少于10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个急救站,配备1台以上标准救护车(车载急救设备齐全),值班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城市地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打造中心城区10分钟、农村地区30分钟急救圈。提高负压救护车总量,全市负压救护车数量占全部救护车数量20%以上。距离城区较远的农村地区,在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备。优化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流程,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ICU—手术室救治”无缝衔接。建立水、陆、空院前急救协作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应急、卫生健康、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交互机制,提高应急医疗救援信息共享、综合分析、协同处理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

  5.全面提升供血保障能力。实现县市区献血点全覆盖,全市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不低于13.5‰。大力开展血液检测、血液科研和血液紧急调度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市临床用血数据交换平台和血液组织动员招募管理系统,全面建成智慧血站。科学核定采供血机构人员编制,建立编制和采血量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模范引领”的无偿献血宜昌模式,持续争创“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6.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应急职能。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肠道门诊哨点功能。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规范开展传染病预检分诊、疑似患者隔离和轻症患者救治工作,积极做好传染病出院患者的追踪、随访、健康管理和康复等服务。

  7.加强应急救治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治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物资储备的投入力度,确保防疫物资储备经费需求。坚持分级分类储备,压实“两级三方责任”。探索建立企业代储代管、物资周转轮换机制,落实督查约谈、定期抽检机制,健全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物资调拨审批等相关制度。确保防疫储备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管理规范。

  (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成立宜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支持市二医院建设全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医院。实施中医临床优势病种培育工程,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品牌中医专科,打造鄂西中医诊疗中心。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培养中医药卫生应急队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治水平。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中医药康复和综合服务能力。

  2.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大力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储备,提高中医医院应急救治和参与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能力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进中医健康管理。探索融合医疗、养生、保健、康复、预防保健服务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服务有机融合。

  3.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切实保护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加强中医药核心价值的宣传,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加强中医药知识及养生保健科普宣传工作,继续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五)加强卫生健康依法治理。

  1.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科学、高效、职责明晰的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办、同考核。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坚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以宪法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2.持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深入推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督察有力的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市、县、乡三级监督执法网络,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完善区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质量安全、行风建设和机构运行等方面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专家支持机制。

  3.着力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全过程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社会办医审批。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完善市、县两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实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公立医院预算及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加强健康产业监管,着力强化医养结合、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行业信用机制、信息协同运用机制、信息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高端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着力做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争引进100名博士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造就10名以上国家、省管专家级人才,大力提高卫生人才整体素质。加强宜昌名医培养,着力推进医学领军人才和医学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名医工作室造就工程,落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名医工作室团队周期性培养。建立人才政策激励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快“平战结合”的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健康管理、检验检测、现场流调等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储备与培养。

  2.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全科医师特岗培训、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程和大学生村医“乡管村用”等政策,夯实基层卫生人才网底。推行“县管乡用”、总量控制,继续实施定向委托培养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工程,依托三峡大学等高校,用5-8年时间培养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中医、公共卫生专业学生500名左右。放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围,继续落实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定期按需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修培训,优先安排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医名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开展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全面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对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病的联合攻关,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不断创新中医药诊疗方法和防治手段,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积极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开展提升中青年医师的综合素质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鼓励有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层老中医与老药工带徒传技。加强对基层医生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

  (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加大家庭托育服务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多元化多样化的托育服务,大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规范实施托育服务中央投资项目,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完善人口监测制度,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力度。以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重点,大力实施暖心家园项目,全力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加强计生协组织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

  (八)加强老龄健康工作。

  1.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综合连续、科学完善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100%;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建立完善全覆盖、可持续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长效机制和工作制度。

  2.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按照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划适宜、功能齐全的要求,确保“十四五”期末医养结合机构床位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各类养老机构自办医疗机构,深化医养签约合作;鼓励各类医疗机构重点为慢病重症、失能失智、癌症终末期等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地制宜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和医养结合服务;探索积累城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为目标,为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五、实施保障

  (一)突出规划引领。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完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持续优化、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和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探索改革,不断总结经验,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具有“宜昌方案”或“宜昌经验”。

  (二)加强组织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以创建“党建+”特色品牌为目标,大力推进“三在”工程,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以抓好医院党建工作为重点,推进“十进十建”建设。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保持违纪必惩高压态势。

  (三)完善评价体系。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健全评价体系和监测网络,及时公开相关医疗服务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对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推行项目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制度,不断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宣传推介抗疫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卫生健康人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加强卫生健康科普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大力营造人人重视健康、全民主动参与、全社会尊医重卫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

  附件:相关指标测算附件

相关指标测算

  一、千人床位、千人医生、千人护士

  (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按415万人推算(近年常住人口变化:2016年末413万人,2017年末413.56万人,2018年末413.59万人,2019年末413.79万人)。

  (二)床位。全市项目新增床位6458张,2019年末床位29122张,合计35580张+社会办医420张,考虑到公立医院的项目不能完全到位,推算“十四五”末全市病床达36000张,千人床位:36000张/415万人/10=8.67张。

  (三)医生。2019年末的医师数11507人(近年医师数变化:2016年末10459人,2017年10919人,2018年11308人),每年新增约350人左右,考虑人才引进、新建医院等其他因素,每年按580人计算新增,推算到“十四五”末全市医生数:11507+580*6年=14987人,千人医生:14987人/415万人/10=3.61人。

  (四)护士。2019年末的护士数15100人(近年护士数变化:2016年末13965人,2017年14483人,2018年14815人),每年新增380人左右,考虑人才引进、新建医院等其他因素,每年按610人计算新增,推算“十四五”末全市注册护士数:15100+610*6年=18760人,千人护士:18760人/415万人/10=4.52人。

  二、平均期望寿命

  平均期望寿命80.77岁。(2019年末79.75岁+0.17岁*6年)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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