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宜昌市生态环境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2-08
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宜昌市生态环境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2月8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双随

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宜昌市生态环境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8日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事项类别 实施层级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频次 抽查比例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1 重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重点检查事项 市级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企业 一季度一次 每季度5%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县级 每季度25%
2 一般污染源双随机抽查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市级 除重点排污单位以外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源 一季度一次 1:5(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年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县级 1:10(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年
3 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 建设项目的建设或运行情况是否与报告书或报告表一致,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市级 跨县市区建设项目 一年一次 重点行业20%/年非重点行业5%/年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县级 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
宜昌市生态环境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时间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实施层级
1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1.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HCFCs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 50% 8月 生态环境部门 商务部门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2.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销售ODS企业和单位
3.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含ODS 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 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
4.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 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
5.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
2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20% 11月 生态环境部门 住建部门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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