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汇缴人员增加业务办事指南(2022年2月28日版)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一、申请条件单位汇缴人员增加业务包括:单位新增职工个人账户设立、调入职工账户启封、单位封存(临时停缴)职工账户启封。二、设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宜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条。三、注意事项1、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单位在中心柜面办理汇缴人员增加业务。已开通网

  一、申请条件

  单位汇缴人员增加业务包括:单位新增职工个人账户设立、调入职工账户启封、单位封存(临时停缴)职工账户启封。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宜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条。

  三、注意事项

  1、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单位在中心柜面办理汇缴人员增加业务。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自行在网上按照《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手册》办理业务,打印加盖中心电子公章的业务凭证。

  2、增加单位汇缴人员业务应与单位汇缴登记业务同时办理。

  3、职工在中心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工作调动需在单位间办理转移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核定基数后再办理启封手续。

  4、月平均工资总额栏填报标准:月平均工资总额栏按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填报;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调入职工按当月工资填报。月平均工资总额受月缴存额上下限控制。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合计上下限标准按照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执行,中心每年通过网站对外公布,单位可登录http://gjj.yichang.gov.cn/查询。

  月缴存额=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缴存比例×2。

  5、企业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计算;行政事业单位按宜市财预发〔2017〕22号文件确定。

  6、缴存单位经办人要认真核对新增职工的身份信息,确保真实无误。

  7、核定的缴存基数需职工本人确认签字。

  四、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宜昌公积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五、柜面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加清册》纸质及电子文档(U盘)。

  六、柜面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登录http://gjj.yichang.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加清册》。

  2、填写、打印此表,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

  3、新增五人以上的将此表电子文档拷入U盘。

  4、携带所需材料到中心所属营业部办理手续。

  七、办理时间

  本中心城区西陵、伍家岗营业部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遇法定节假日或作息时间调整以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八、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九、办理机构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一、便民提示

  1、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办公地址:

  西陵营业部地址: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宜昌市民之家2楼);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长坂路61号;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12号;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御庭湾小区2号楼3楼。

  3、中心网址:http://gjj.yichang.gov.cn/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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