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2022年2月28日版)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一、提取条件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提取依据《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宜府办函〔2019〕35号)。《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三、提取规定1、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既有住宅加装

  一、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依据

  《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宜府办函〔2019〕35号)。《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三、提取规定

  1、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经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加梯办)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时间须在市加梯办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时间载明一年以内。

  3、根据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缴存人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约定的分摊金额。

  4、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四、提取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五、所需材料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2、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3、加装电梯证明材料:

  ①城区提供市加梯办出具的《联合审查意见书》,县市区提供当地住建部门同意加装电梯的审批文件;

  ② 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③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复印件;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各营业部时间以各地公告为准)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办理机构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九、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便民提示

   1、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办公地址:

  西陵营业部地址: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宜昌市民之家2楼);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宜都营业部地址:1、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F区住房公积金窗口);2、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宜都营业部) ;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 (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70-72号窗口);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长坂路61号;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兴山营业部地址:1、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2、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宜昌住房公积金兴山营业部;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长阳营业部地址::1、长阳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公积金窗口;2、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宜昌住房公积金长阳营业部);

  五峰营业部地址:1、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3、中心网址:http://gjj.yichang.gov.cn/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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