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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气象局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气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8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相关要求,2021年宜昌市气象局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总目标,结合气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气象法治建设、防雷安全监管和放管服改革,履行各项社会管理和内部管理职责,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大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相关要求, 2021年宜昌市气象局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总目标,结合气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气象法治建设、防雷安全监管和放管服改革,履行各项社会管理和内部管理职责,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大力推行依法行政

  (一)认真落实防雷专项整治,加强防雷安全监管。一是继续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履行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责3月15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的通知》(宜市气发〔2021〕17号),送达市区全部防雷安全重点单位。3月23日在《三峡日报》刊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的通告》,要求相关防雷装置使用单位主动申报防雷装置年度检测。3月30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宜昌市气象局防雷安全和升放气球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明确了在建项目(事中)防雷安全监管具体措施和投入使用项目(事后)防雷安全监管具体措施以及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具体措施。根据湖北省气象局下发的《湖北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梳理市县两级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分工并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和谋划。4月23日印发了《2021年宜昌市气象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湖北省气象局《2021年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和宜昌市普法办《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4月26日参加文化和旅游安委会组织的联合检查,共对全市7家旅游景区进行安全联合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6-7月份市县两级共成立11个检查组,对宜昌94家燃气企业开展防雷安全全覆盖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9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已全部完成整改。为加强我市防雷安全监管力度,落实《防雷安全监管红黑名单实施办法》。按照《湖北省气象局关于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场所企业发布雷电预警信息的通知》(鄂气函【2021】70号)要求,10月份我局具函联系相关部门收集、更新整理全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共694家,并更新了“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按石化工业、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线、民爆物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类别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分类,建立六类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工作台账。我局再次联合我局印发了《宜昌市防雷检测资质单位监管清单》,建立了《宜昌市防雷检测从业单位监管登记台账》,收录了《宜昌市辖区防雷检测从业单位清单》,做到全市防雷检测从业单位监管全覆盖。二是按照防雷公益检测范围,开展防雷公益检测工作。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我市城区防雷检测工作的公益性检测范围: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立医院。公益检测范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检测结果定期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报告。每年年初我局在《三峡日报》上刊发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公告,要求各防雷装置所有者和使用单位依法开展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市防雷中心全年完成公益性防雷装置检测371家单位,其中党政机关255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77家,公立医院39家。

  (二)组织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坚持日常执法巡查和专项执法监督相结合开展执法监督。按照部门权责清单,制定了全市气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了《宜昌市气象局2021年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将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防雷安全监管、施放气球活动监管、气象信息发布及传播管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共5项纳入抽查事项及抽查计划,分类建立了一单两库,全部流程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完成,接收社会监督。“2021年度宜昌市气象局‘双随机’年度检查计划”,按照20%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全年完成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抽查24家;施放气球资质单位抽查2家;共计26家单位。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截至目前,我局2021年度开展气象行政审批总办件共 9件,其中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7件,竣工验收 2件,按时办结率100%。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全市气象部门开展了涉企数据台账及信息的清理工作,清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各种市场准入门槛。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办理2家企业升放气球资质延期,有效期从3年延长到5年。根据近2年对辖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行政检查的情况,7月2号我局出具了《关于推荐雷电防护装置监测机构红名单的函》,推荐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红名单企业1家。

  二、学法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内容丰富

  (一)切实落实气象部门普法责任制。年初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气象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管理、服务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局机关各科室的普法工作职责。在2021年第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将《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纳入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六大要点和十句“硬话”、习近平新国家安全观12个方面、省委安全委员会关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市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意见,并就学习内容作主题发言。利用电视、新媒体、专题会议多渠道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

  (二)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一是充分利用气象电子显示屏、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天气预报短信平台、法治宣传展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利用宜昌市政府门户网、三峡日报等媒体刊登防雷法规和防雷装置检测公告。三是在全市气象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咨询讲课活动促进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宜昌市气象局在国家安全日活动之际,以防雷公司培训为契机,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主题讲座,推进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四是进社区开展气象科普活动。3月23日上午,宜昌市气象局组织深入宜昌桥北社区开展世界气象日主题科普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布置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现场讲解、解答居民咨询等形式,围绕“海洋、我们的气候与天气”主题,为社区居民送上了一道别样的科普文化“大餐”,通过丰富多彩的科普形式,提高居民对气象的认识,提升群众对气象法规和气象防灾减灾的意识。后期又积极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活动。五是利用通过“宜昌气象”双微平台、“12121”在线服务平台、“宜昌气象”抖音号等新媒体开展科普宣传,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可度。六是积极推进《宜昌气象部门气象标准适用探析》项目研究,按省局要求推进并实施“执行标准清单”。严格执行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及时组织各县局积极学习和宣传中国气象局最新发布的部门规章和标准。全市气象部门国绕气象日主题“海洋、我们的气候和天气”提前谋划有序开展,组织系列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的四进活动和开放气象科普教育基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科普”思维,提升活动吸引力,体现气象科普特色水平。其中兴山县气象局联合县烟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公司、黄粮镇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结合兴山县乡村振兴创新“烟叶+菜薹”复种新模式推介会,开展3.23世界气象日系列宣传进农村活动。活动现场展出了气象科普、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展板,开展气象科普知识和各类科普惠农支农强农信息服务;开设了气象科普宣传咨询台,向广大农户发气象科普宣传手册500余份。

  三、加强法治单位建设,推进气象依法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政府在气象工作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明确部门职能定位,履行气象探测管理、气象预警发布、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行政许可以及监管职能。截止到11月份对气象项目建设、物业管理、设备采购等35多个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修改。2021年对单位具有执法证的25名同志的执法证进行更换,进一步完善了执法队伍的更新换代。组织全市气象部门对历年市、县级政府下发的气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贯彻执行省气象局更新的《气象部门标准执行清单》,并根据实际基层工作需要征求意见后,汇齐最新标准,下发各单位执行,为气象依法管理提供依据。开展2021年《宜昌气象部门气象标准适用探析》软科学研究项目。

  四、2022年工作思路

  (一) 进一步强化监管。继续开展气象部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抓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治理防雷、升放气球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查工作。

  (二) 进一步强化普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做好气象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 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继续抓好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规范执法工作,整合基层执法力量,选拔年轻执法人员,逐步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的气象执法队伍。

  (四) 进一步强化平台运用。加大对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重点加强对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防雷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2年我局将继续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总目标,结合气象部门本职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气象法制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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