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县市与城区同步实现违建清零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4
3月9日,记者从宜昌城区“清违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县市同步开展清违行动,年底前与城区同步实现违建清零。宜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珊珊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张伟做主题发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

  3月9日,记者从宜昌城区“清违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县市同步开展清违行动,年底前与城区同步实现违建清零。宜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珊珊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张伟做主题发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2018年11月1日施行《宜昌市城区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以来,宜昌城区拆除了一批反映集中、影响突出的违法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积存违建总量依然较大,严重破坏城市形象,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平正义。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用一年时间全面清除城区积存违建,向非法利益格局“宣战”,向违法违规行为“开刀”。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清违行动”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清违行动”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带头拆违是此次“清违行动”的突破口。概括起来讲就是要做到“三个不”:第一,不能知错不改。第二,不能当钉子。第三,不能护犊子。

  市住建局将督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违法建设发现、劝阻和报告职责,违法建设拆除后,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依法予以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查处机关拟认定为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或者不能拆除情形的以及重大、复杂案件的定性和处理,依法及时提出处置意见,确保分类处置按进度推进。

  市公安局将成立“清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市级统筹,配合市城管委,积极参与全市“清违行动”执法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维稳处突、检查督办和信息收集等工作,协调各警种完成相关大型拆违执法活动。(来源:三峡晚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