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通知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精神,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我县粮食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精神,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我县粮食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2年年底,全县建成45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10万亩、新建5万亩,全县建成50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稳步提升;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县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二、规范建设管理

  (一)统一规划布局。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统筹规划目标任务,优化建设布局,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要求,编制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区域化整体推进,优先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国家种子基地、土地规模化利用区、村庄布局调整中整合的耕地、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园区等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统一建设标准。统筹考虑建设中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鼓励在有条件的项目区开展整村连片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统一组织实施。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实现农田建设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农民权益。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规范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统一验收考核。严格按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统一上图入库。按照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监管要求,做好数据共享、对接工作,补充完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数据信息,高标准农田全部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三、强化投入保障

  (一)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县财政根据地方财力情况,按每亩不低于200元标准予以配套。

  (二)加强资金整合。各乡镇要加强统筹规划,整合相关项目,提高建设标准。县人民政府每年按亩均不低于100元标准整合相关涉农资金予以配套。

  (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受益农户的投资积极性。要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项目区群众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使用机制。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流程、核定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

  四、构建长效机制

  (一)落实高标准农田保护制度。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特殊保护、良田粮用,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禁将不达标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排放、倾倒、堆存到农田。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及时纳入年度建设任务补充修复。

  (二)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先进实用技术,加强高标准农田地力堆肥。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防止地力下降。

  (三)健全工程管护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确保建成工程设施正常运行。鼓励区各乡镇结合路长制、河长制、林长制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田建设管护新机制。

  五、完善体制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农田建设管理责任制度,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运营管护及改革创新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管理等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用地政策,简化建设程序。加快构建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体系,加大奖励力度,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对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运营给予政策优惠,建立高标准农田灌溉等通电保障长效机制。

  (三)加大基础支撑。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评估等制度办法。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专业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县高标办力量,县人民政府每年按亩均不低于10元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各乡镇要整合水利、农技人员,加强高标准农田监督管理,落实必要经费。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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