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供热中心(一期)节能审查的意见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宜昌高新区经发局: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供热中心(一期)(项目代码:2112-420550-89-01-178598)节能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在宜昌高新区备案,项目建设地点为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24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及配套工程。根据《湖

宜昌高新区经发局: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供热中心(一期)(项目代码:2112-420550-89-01-178598)节能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在宜昌高新区备案,项目建设地点为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24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及配套工程。根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宜昌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分类施策方案(2018-2020年)》(宜府发〔2018〕17号)、《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关停搬迁化工企业用能权核定工作的通知》(宜发改环资〔2019〕53号)、《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用能权认定的批复》(宜发改环资函〔2021〕41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属于宜昌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异地搬迁改建项目,为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改造的项目之一。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满足宜昌市能源“双控”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2023年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为82546.28吨标准煤(当量值),92947.6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5589.15万千瓦时,年消耗燃料煤507225.6万吨,年消耗新鲜水430.55万吨,输入151.8℃0.5MPa蒸汽9.8万吨,产出540℃11MPa蒸汽168万吨,产出500℃6.8MPa蒸汽136万吨。

  二、项目煤耗来源及项目净增能耗。确认的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用能权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1073.27吨标准煤,年原煤消费量505096.97吨”。该项目煤耗替代来源为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原煤消费量。按照《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经省发改委同意按50%抵扣,计253612.8吨,抵扣后剩余原煤消费量251484.17吨。该项目能耗为82546.28吨标准煤(当量值),抵扣后项目净增能耗为-28526.99标准煤(当量值)。

  三、该项目建成投产前,须关停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相应的生产装置,装置关停工作由猇亭区发改局负责监督落实到位。

  四、项目单位应根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用能在批复范围之内。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六、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单位应对节能报告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你局应及时开展节能监察,确保节能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验收报告送我委备案。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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