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直机关行政执法公车保障工作座谈会在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保障中心”)召开,13家市直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市公车办、保障中心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座谈会上,保障中心主任刘江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公车办主任梅乔妮结合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详细介绍了新升级的宜昌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各项系统功能。同时,保障中心就2021年度车辆使用、服务保障情况向与会单位通报,并现场征求意见建议,及时答疑解惑。与会单位认真聆听、畅所欲言,与保障中心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双方就多项事宜达成共识。
据了解,《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新增的“打通使用”保障原则,让保障中心调度能力再升级,最大限度调配各类车型及时保障复杂路况公务活动,解决了部分用车单位多次提出的山区、矿区开展执法活动时,急需越野车型保障的问题;新增部分执法保障范围,为执法活动提供了更为高效便捷的用车服务,减少了租车用车人力、物力成本;再次明确划分用车经费负担范围,进一步减少了用车单位该项预算经费,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对照上年度车辆使用情况,用车单位平均一年可节省车辆使用费1.5万元。
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结合巡察整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管理制度修订、系统更新双管齐下,通过车辆使用管理平台一站式满足用车单位各项工作需求,旨在更为贴合用车单位工作实际、提升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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