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防办召开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事项业务培训会
栏目: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根据宜昌市委编办《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人防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承接工作,3月16日,宜昌市人防办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下放事项业务培训会。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向永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

  根据宜昌市委编办《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人防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承接工作,3月16日,宜昌市人防办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下放事项业务培训会。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向永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行政审批科、人防工事维护站分别对此次下放的“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和“拆除、报废、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事项进行了业务培训。

  向永宁就人防部门做好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承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定不移地放,市人防办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站位,按照省政府《决定》要求,对明确下放的事项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确保赋权工作精准落地;二是全力以赴地接,涉及承接事项的县(市、区)人防办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下放事项按时承接到位;三是实实在在地教,市人防办相关科室要采取集中培训讲解、跟班指导实践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县(市、区)人防办工作人员尽快熟练掌握新业务;四是依法严格地管,县(市、区)人防办在依法开展事前审批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承接事项用得好、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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