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落户宜昌最高奖励1亿元
栏目: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新一轮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发布为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日前,我市发布新一轮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其中,对新设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实缴资本2%,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补贴。据了解,在原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在奖励标准、支持范围等方面作出调整。力度更大。由原政策对金融机构总部,按

新一轮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发布

  为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日前,我市发布新一轮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其中,对新设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实缴资本2%,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补贴。

  据了解,在原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在奖励标准、支持范围等方面作出调整。

  力度更大。由原政策对金融机构总部,按其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调整为对新设或新引进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募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实缴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按照实缴资本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机构累计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对公司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及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按其对地方税收贡献的50%给予奖励。

  激励措施更优化。将原政策新引进金融机构自建办公用房、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政策调整为按照营业情况奖励,提高激励的精准性。

  覆盖面更广。对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人才企业开展的纯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出口保单贷款、首次贷款,按照年度贷款总额1‰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金融机构每年本项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对新成立的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当年实际投资初创种子期科技企业,按照实缴资本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当年实际投入非上市企业,累计投资每满5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民营企业,按照融资规模的2‰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人才引育激励更实。对金融领军人才按照年服务宜昌城市融资总规模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金融从业人员参加国内外通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取得证书(认证)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来源:三峡日报

  记者:邹媛 通讯员:刘明兴

  编辑:王恒

  审核:王康

  终审:李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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