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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1-09 加入收藏
省发改委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发改委评估督导工作要求和我委工作安排,编制《省发改委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紧盯“主动作为、走在前列”的目标,按照“评督并举、找防并重”的总体思路,通过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促进“三个重大”有效落实、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快推进,推动评估督导工作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实现新作为、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评估督导事项(一)重大规划和专项工作评估对《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企业债券风险防范专项评估。(二)项目后评价对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停车楼建设(2019年)项目进行后评价。(三)预算内项目监测督导对全省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全时段、全过程的监测督导。(四)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评价每季度对各市州2020年、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做好迎接国家发改委抽查检查准备工作。(五)投资专项督导开展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撑平台项目建设、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等五个省预算内投资专项的督导。三、工作内容及方法(一)对重大规划和专项工作的评估关于重大规划的评估。对规划中提出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对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相关配套措施执行的效果等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聚焦突出问题,分析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督导各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关于企业债券风险防范专项评估。会同主管处室赴各企业债发行单位实地调研,听取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方面意见,对存续期内企业债券及违约债券进行分析评估,评定风险,提出防范措施意见。评估工作中积极借用外脑,委托第三方开展,按需求邀请专家、学者参与。(二)对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后评价按照《湖北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建成效果是否达到可研报告提出的预期等方面进行评价,总结推广经验,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三)对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测督导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填报系统、省重大项目智慧监管系统(在建)等信息平台,聚焦“未及时开工”“投资完成率低”等问题开展监测督导。督促各级发改部门按时将投资计划分解到具体项目,并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和更新项目进度信息。对于问题较多、进度滞后、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赴实地核实情况,督促采取补救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四)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对地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各市州2020年、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通报排名情况,对于评分排名靠后的市州进行现场督导。(五)对五个投资专项的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资料收集、调研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掌握五个专项推进情况,分析查找问题,及时发现“中梗阻”,提出措施建议,督促整改,推动落地见效。视情委托第三方参与督导。四、组织实施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由省发改委评估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省发改委评估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评估督导工作,各专班由评估督导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委评估督导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和第三方机构共同派员组成,评估督导处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工作步骤如下:(一)拟定计划。3月底前,提出评估督导计划方案上报审批,研究提出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等;(二)工作实施。4月底前,选定第三方,成立工作专班,分期分批开展评估督导工作。7月底前完成重大规划和专项工作评估资料收集和走访调研工作;10月底前完成项目后评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价;10月底前完成五个投资专项的督导。对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交办的评估督导任务及时办理。(三)起草报告。10月底前,形成重大规划和专项工作评估报告初稿,在委内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11月底向委领导报送重大规划、专项工作评估报告和项目后评价报告。每个投资专项督导完成后1个月内形成督导报告,及时报委领导审示。(四)成果运用。11--12月,将评估报告有关内容通知相关单位和地市,会同业务处室建立台账清单,推动发现问题的整改,视情形成专报专题报送省委省政府。总结全年评估督导工作,梳理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专题报送国家发改委评估督导司。附件:省发改委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表附件省发改委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表事项工作内容任务来源及责任处室重大规划评估和专项工作评估《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评估农经处企业债券风险防范专项评估财贸处项目后评价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停车楼建设(2019)项目后评价投资处项目监测督导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全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监测督导各相关处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评价按照国家标准,利用重大建设项目库对全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各相关处室投资专项督导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专项督导(共4个项目):1.黄石市阳新县农民返乡产业园建设项目;2.湖北省小龙虾质量检验中心建设项目;3.黄冈市红安县红苕检验检测中心项目;4.咸宁市赤壁市商创产业园一期(智能标准生产设施)项目。《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划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专项督导(共1个项目):1.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粮食省级应急保障中心项目汉川华粮公司粮食储备库项目。《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贸处)双创示范基地支撑平台项目建设专项督导(共5个项目):1.武汉东湖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光电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建设项目;2.宜昌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宜昌市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荆门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湖北固润科技研究院建设项目;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创示范基地双创实践平台建设项目;5.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双创示范基地“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创新发展处)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专项督导(共4个项目):1.黄石市阳新县明月湾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孝感市孝南区湖北金卉庄园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咸宁市嘉鱼县岳公楼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十堰市丹江口市南水北调中心工程纪念园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就业消费处)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督导(共4个项目):1.恩施州利川市凉雾乡关东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2.黄冈市团风县东岳片区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3.黄石市阳新县大德片区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4.宜昌市五峰县渔洋关镇清水湾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振兴处)



省发改委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发改委评估督导工作要求和我委工作安排,编制《省发改委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紧盯主动作为、走在前列”的目标,按照“评督并举、找防并重”的总体思路,通过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促进“三个重大”有效落实算内投资项目加快推进,推动评估督导工作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实现新作为、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评估督导事项

(一)重大规划和专项工作评估

《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企业债券风险防范专项评估。

(二)项目后评价

对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停车楼建设(2019年)项目进行后评价

(三)预算内项目监测督导

全省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全时段、全过程的监测督导。

(四)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评价

每季度对各市州2020年、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做好迎接国家发改委抽查检查准备工作。

(五)投资专项督导

开展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撑平台项目建设、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等五个省预算内投资专项的督导。

三、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重大规划和专项工作的评估

关于重大规划的评估。对规划中提出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对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相关配套措施执行的效果等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聚焦突出问题,分析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督导各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关于企业债券风险防范专项评估。会同主管处室赴各企业债发行单位实地调研,听取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方面意见,对存续期内企业债券及违约债券进行分析评估,评定风险,提出防范措施意见。评估工作中积极借用外脑,委托第三方开展,按需求邀请专家、学者参与

(二)对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价

按照《湖北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建成效果是否达到可研报告提出的预期等方面进行评价,总结推广经验,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监测督导

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填报系统、省重大项目智慧监管系统(在建)等信息平台,聚焦“未及时开工”“投资完成率低”等问题开展监测督导。督促各级发改部门按时将投资计划分解到具体项目,并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和更新项目进度信息对于问题较多、进度滞后、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赴实地核实情况,督促采取补救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四)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价

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对地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各市州2020年、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通报排名情况,对于评分排名靠后的市州进行现场督导

(五)对五个投资专项督导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资料收集、调研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掌握五个专项推进情况,分析查找问题,及时发现“中梗阻”,提出措施建议,督促整改,推动落地见效。视情委托第三方参与督导

四、组织实施

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由省发改委评估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省发改委评估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评估督导工作,专班由评估督导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委评估督导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和第三方机构共同派员组成,评估督导处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工作步骤如下:

(一)拟定计划。3月底前,提出评估督导计划方案上报审批,研究提出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等;

(二)工作实施。4月底前,选定第三方,成立工作专班,分期分批开展评估督导工作。7月底前完成重大规划和专项工作评估资料收集和走访调研工作;10月底前完成项目后评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价;10月底前完成五个投资专项的督导。对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交办的评估督导任务及时办理。

(三)起草报告。10月底前,形成重大规划和专项工作评估报告初稿,在委内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11月底向委领导报送重大规划、专项工作评估报告和项目后评价报告。每个投资专项督导完成后1个月内形成督导报告,及时报委领导审示。

(四)成果运用。11--12月,将评估报告有关内容通知相关单位和地市,会同业务处室建立台账清单,推动发现问题的整改,视情形成专报专题报送省委省政府。总结全年评估督导工作,梳理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专题报送国家发改委评估督导司。

附件:省发改委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表


附件

省发改委2022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表

事项

工作内容

任务来源及责任处室

重大规划

评估和专项工作评估

《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评估

农经处

企业债券风险防范专项评估

财贸处

项目后评价


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停车楼建设(2019)项目后评价

投资处

项目监测督导

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全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监测督导

各相关处室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评价

按照国家标准,利用重大建设项目库对全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评价

各相关处室

投资专项督导

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专项督导(共4个项目):

1.黄石市阳新县农民返乡产业园建设项目;

2.湖北省小龙虾质量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3.黄冈市红安县红苕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4.咸宁市赤壁市商创产业园一期(智能标准生产设施)项目。

《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划处)

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专项督导(共1个项目):

1.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粮食省级应急保障中心项目汉川华粮公司粮食储备库项目。

《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贸处)

双创示范基地支撑平台项目建设专项督导(共5个项目):

1.武汉东湖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光电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2.宜昌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宜昌市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荆门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湖北固润科技研究院建设项目;

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创示范基地双创实践平台建设项目;

5.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双创示范基地“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创新发展处)

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专项督导(共4个项目):

1.黄石市阳新县明月湾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孝感市孝南区湖北金卉庄园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咸宁市嘉鱼县岳公楼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十堰市丹江口市南水北调中心工程纪念园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就业消费处)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督导(共4个项目):

1.恩施州利川市凉雾乡关东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2.黄冈市团风县东岳片区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3.黄石市阳新县大德片区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4.宜昌市五峰县渔洋关镇清水湾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2021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振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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