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博物馆改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远安县-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8
远安县博物馆改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博物馆改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湖诺成采[2022]-015

  2、项目名称:远安县博物馆改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347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47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完成远安县博物馆改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 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 3 人。拟派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主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2022年1月至2022 年3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 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相关人员 2022年1月-2022年3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 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6.4、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第 3.1.5 条规定,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 22 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 22 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7、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远安县东门路4号

  联系电话:0717-3812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电话:0717-3104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婷婷

  电话:0717-3104968

  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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