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粮数量大幅增加售粮渠道相对稳定——2022年湖北省农户存售粮专项调查情况分析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4-22
存粮数量大幅增加售粮渠道相对稳定——2022年湖北省农户存售粮专项调查情况分析
存粮数量大幅增加 售粮渠道相对稳定——2022年湖北省农户存售粮专项调查情况分析
日期:2022-04-22 16:10来源: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陈贤军

  近期,受省发改委成本处委托,市发改委成调局组织省内20个农产品成本调查直报县,对374个农调户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存售粮情况开展了调查及线上数据交叉集中审核。调查结果显示:存粮数量增加;售粮数量下降,收入减少,售粮主渠道依然为个体粮贩。

  一、存粮情况

  本年度农调户户均存粮1243.72公斤,同比增加698.06公斤,增幅127.93%。其中,待售粮904.12公斤,比上年度增加637.68公斤,增幅较大;待售粮主要为中籼稻773.77公斤和玉米86.97公斤,占比分别为85.58%和9.6%。各类别农作物存粮情况如下图:

  户均播种面积36.97亩,同比减少1.87亩,降幅4.8%。粮食产量17624.95公斤,同比减少926.4公斤,降幅4.99%。所产粮食中,出售数量为16337.76公斤,占比92.7%,自食自用数量为589.13公斤,占比3.34%。从具体调查数据看,户均粮食产量、播种面积均减少,主要是本年度部分县市大规模调查户调整,使户均数发生了变化。但从湖北省整体情况看,粮食产量仍呈稳步增长态势,其中粮食播种面积7028.97万亩,比上年增加61.06万亩,增长0.9%;粮食总产量2764.33万吨(552.87亿斤),比上年增加36.90万吨(7.38亿斤),增长1.4%。

  存粮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品种农资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粮食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平均涨幅约10%左右,农民希望主要粮食品种卖个好价钱;加之因持续疫情,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致使种粮农户普遍存在惜售心理,待价而沽。二是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留驻增多,自身消费量趋增,农户预留口粮较充足,一定程度增加了存粮数量。

  二、售粮情况

  存粮数量增加,直接导致售粮数量下降。售粮品种以稻谷为主,占比高达99%,加之市场价格下跌,农户售粮收入减少。本年度农调户户均售粮16337.76 公斤,同比减少1691.5公斤,降幅9.38%;户均售粮收入39918.61元,同比减少4917.73元,降幅10.97%。

  各类粮食作物平均售价分别为:小麦2.18元/公斤、玉米2.36元/公斤、豆类5.82元/公斤、薯类6.98元/公斤,同比分别增长3.3%、2.6%、25.16%、0.8%;早籼稻价格较去年持平,中籼稻2.51元/公斤、晚籼稻2.47元/公斤,同比分别下降4.2%、7.1%。

  从销售渠道看,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743.86公斤,售给粮食加工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2357.13公斤,售给个体粮商等其他渠道12236.77公斤。各销售渠道售粮数量占比如下图:

  从调查情况看,个体粮贩收购依然是农户售粮的主渠道。主要原因:一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动力不足。去年以来,受市场行情影响及月末库存要求限制,政府储备粮轮换量普遍减少,中晚稻收购刚性需求大幅下降;托市收购未达到启动条件,国有企业直接入市收购量下滑;企业自有收购资金不足,无法大规模开展商品粮收购。二是加工企业收购更加谨慎。加工企业出于规避市场风险考虑,前期入市收购主要采用边收购、边加工、边销售的方式,因市场原因不敢大规模收购原粮囤积,实际收购量较往年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三是个体粮贩形式灵活。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收购网点少,幅射面有限,对水份、容重率、杂质率等质量要求严格;而个体粮贩收购形式灵活,田间地头现收现卖,质量要求宽松,减少了运输、扬晒、除杂、保存的工序和费用,农民更愿意选择这种省时省力的售粮方式。

  三、相关建议

  1.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2022年,要以水稻、小麦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4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2.打造新型产业格局。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产品种植结构,拓宽种植思路,积极发展高效农业、订单农业、气象农业。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龙头带动农户联营发展、相互促进的产业化格局。

  3.降低农民种粮成本。全面落实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惠农政策。推动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优化补贴兑付方式,重点支持粮食烘干、油菜籽收获等农机。

  4.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国内外粮食购销状况、价格情况以及库存水平,适时发布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引导农民积极种粮、合理储粮、择机售粮,理性规避市场风险,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5.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做好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对接,增设收购网点,简化收购程序,采取预约收购、集中收购与分散收购相结合的收购方式,最大限度为种粮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服务。(成本调查监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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