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序号14)整改情况公示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5
宜昌市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序号14)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2-05-05 14:57来源:大气中心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

  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要求,现将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序号1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相对靠后。根据2018年、2019年省监测数据,宜昌市优良天数分别为289、251天,优良率分别为79.2%、68.8%,在全省市州排名明显靠后。2019年宜昌市PM2.5均值、臭氧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均未达到省考核目标,特别是臭氧,全年平均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23.7%。2020年上半年,宜昌市臭氧平均浓度再次同比上升3.8%,臭氧仍为优良天数比例提升的最大瓶颈。

  二、整改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趋好改善,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考核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制定“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确保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省位居前列。

  2.通过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问题诊断及综合治理“一企一策”、大气污染防治“一控两禁”等工作,确保PM2.5达到省考核目标。

  3.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专家驻点跟踪研究,推进PM2.5和O3协同治理。

  4.每年出台臭氧污染专项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控制臭氧污染。

  四、整改完成情况(详见佐证材料)

  1.印发实施《宜昌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国考区空气PM2.5年均值39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4.9%,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至84.1%,较2020年提高0.2%,改善幅度分别位居全省第十、第四;2022年一季度,国考区空气PM2.5平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优良天数比例73.3%,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分别位居全省第三、第四。

  2.委托专家团队对63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综合诊断,提出整改措施310条,目前问题整改完成率73.8%。全面推进实施宜昌城区“控柴”“禁煤”“禁违规露天烧烤”,全年整治(取缔或替换清洁能源)柴火炉3947个、燃煤炉976个,取缔违规露天烧烤点58个。2020年,国考区空气PM2.5年均值41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21.2%,2021年,国考区空气PM2.5年均值39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4.9%,均超额完成湖北省考核目标;2022年一季度,国考区空气PM2.5平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三。

  3.委托省生态环境科学院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专家驻点跟踪研究,自开展工作以来,已形成“周研判、月总结”制度,安排专人驻点,积极组织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已形成36期会商意见、25期周报、8期月报、10期专报、3期简报、8期攻关中心推送信息、6期防控提醒,并形成污染源图集,为宜昌市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依法治污提供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4.每年出台臭氧污染专项管控方案,《宜昌市2022年臭氧污染专项管控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开展第三方走航监测,集中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监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执法监管。强化调度指导,每天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工作建议,特殊时段做到1小时一调度,并对臭氧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现场帮扶指导。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1日,共7天)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汤蓉,联系电话:6448102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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