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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仲裁标准化打造调判新样板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5-11
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仲裁标准化打造调判新样板
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仲裁标准化 打造调判新样板
日期:2022-05-11 10:25

   为进一步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长阳人社局针对服务场所、服务流程、服务质效全面规范仲裁调判标准化建立,优化完善了“一站式多元化”简易速裁联动处置机制,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

   服务场景标准化。设立仲裁院“一站式”服务中心,按照“六有六统一”标准规范中心配置,即有组织、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台账,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公示、统一名称、统一台帐、统一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办案,内设接待窗口、调解室、仲裁庭,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退休仲裁员以及退休法官等实行坐班制,充分利用多部门资源,打造功能标准化、布局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的仲裁调判服务场景。

   服务流程标准化。对仲裁调判事项咨询、申请、受理等全流程实施标准化管理,为当事群众及企业提供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规范服务。调解中心对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案件,主动进行庭前调解,把握“着重调解,及时处置”的原则尽量化解矛盾,达成一致,对调解不成的再进入仲裁程序开庭审理。并针对案件事实依据、权责关系清晰与否,劳动争议类型和涉及金额大小进行研判是否进入简易速裁程序,实行繁简分流,有效有序的提高仲裁效能,提升我县的劳动纠纷化解能力,将劳动纠纷在基层加速化解。

   服务质效标准化。实行速裁仲裁员“专司其职”,调配责任心强、经验相对丰富的仲裁员成立速裁庭,增设小额简单案件处理专车道,实行规范化、标准化、集中式处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以要素式裁决书为主,缩短文书审批时间,简化送达制度;同时通过预约开庭制度,允许当事人合意,更加弹性灵活地安排庭审时间,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提高仲裁场所利用率和实际开庭率,提高案件办结效率,将简单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法定办案时间60天,压缩至25天以内,降低劳动者维权时间和成本。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进一步以清单化、项目化、节点化、机制化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全面建立起咨询、调解、仲裁和援助代理的标准化全链条工作流程,全力打造人社公共服务新样板。(人社局 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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