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被纳入2022年人大专项工作评议
专项工作评议这么做
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正式启动今年的专项工作评议。
被评议对象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宜昌海关。
评议内容
(一)贯彻实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评议步骤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专项工作评议从即日起至10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上中旬)
1、成立评议工作机构
(1)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评议工作组。
2、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议
3、制定评议工作计划
4、开展自查自评
被评议单位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评议要求,紧扣专项工作评议内容,深入剖析问题、查找不足,开展自查自评。
二、调查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
1、全面了解情况
被评议单位向评议工作组汇报工作情况,评议工作组全面了解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2、广泛收集意见
评议工作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人大代表、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掌握被评议单位的相关情况。
3、组织代表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市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供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时参考。同时,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各评议工作组。
4、深入交换意见
评议工作组就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与被评议单位交换意见,被评议单位针对反映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5、认真撰写报告
被评议单位汇总整理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起草专项工作报告,并报评议工作组征求意见;各评议工作组综合整理各方面的意见,撰写评议调查报告。报告要既不夸大成绩,也不回避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
三、评议阶段(6月下旬)
1、审定被评议单位工作报告和评议工作组调查报告
2、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评议
(1)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会议报告工作;
(2)评议工作组报告调查情况;
(3)分组或联组评议。中心发言人作评议发言后,其他与会人员作补充发言,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4)开展测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单位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5)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言。
四、整改阶段(7月上旬—10月下旬)
1、整理评议意见
2、开展跟踪督办
3、开展“二次测评”
10月下旬,被评议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评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由常委会会议对评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被评议单位,责成其进行整改,并列为下年度评议对象。
(宜昌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