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建立市级机关公物仓国有资产共享共用调剂使用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5-16
宜昌建立市级机关公物仓国有资产共享共用调剂使用
宜昌建立市级机关公物仓 国有资产共享共用调剂使用
日期:2022-05-16 09:03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级审核员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红玉 通讯员上官纯青)为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宜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建立市级机关公物仓。

  “我市每年举办大型会议或活动,主办单位都会临时购置一批资产,活动结束后大都闲置或归主办单位所有,待再次举办活动时又重新购置,既增加财政负担也造成资产闲置。建立市级机关公物仓,可将大量闲置资产循环利用,既节约了财政资金,又通过统一管理延长了资产使用寿命。”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市级机关公物仓(以下简称“公物仓”)是指对市级机关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及组建临时机构的资产和市级机关闲置资产、超标准配置资产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平台。

  公物仓管理的资产主要包括:使用财政性专项资金一次性安排的用于开展全市大型会议(活动)所配置的资产;临时机构撤销后的资产;机构改革撤销、调整合并后的资产;市级机关闲置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统一购置供调剂使用的资产;市级机关办公区域整合搬迁后闲置的资产等。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公物仓的日常管理和单项账面原值或评估价值100万元以下的公物仓资产的配置和处置等事项审批,并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备案。

  今后,使用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的大型会议(活动)和新组建临时机构所需的除一次性消耗品外的资产,可申请从公物仓借用;市级机关因临时或突击性工作需要而单位又不能调剂解决的资产,也可从公物仓借用。

  公物仓资产管理实行集中和分散存放相结合,集中仓库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分散仓库由资产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下一步还将探索创建“虚拟公物仓”保障新模式,依托资产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传统实物仓储保障向智能平台保障的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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