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土豆失踪引发土地权属纠纷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5-16
“110”报警土豆失踪引发土地权属纠纷
日期:2022-05-16 10:0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sfjjck

  2022年3月8日牛庄乡池南村周某拨打110,声称自家屋后田地的土豆被人破坏,在民警了解基本情况后,不属于刑事案件。只需要协商好,就可以了。双方在赔偿和权属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由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到刘某家中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分头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案件情况。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调解。

  案件中查明:申请人周某与刘某是兄弟关系(周某是刘某的弟媳妇)。两家相距800米,在周某的房后有0.6亩地,使用权属于两兄弟老人的责任田地,并没有划分给两兄弟任何一个人(只是此地一直在周某的土地使用证上面),而一直由刘某耕种,周某因常年在宜昌发展,多年没有在家种地,也一直没有在此田地上发生过任何纠纷。

  两家在毫无商量的情况下。周某一个月前突然回家将刘某在此田间的魔芋挖了大概200斤带回宜昌食用,并在刘某所种植的烟叶残膜中种植了100斤土豆种。

  刘某得知后,非常气愤,认为周某做得太不应该,怎么也要与自己商量一下或者告知一声。随后刘某便用锄头将周某所种植的土豆全部刨出来丢到了空行间。刘某并没有主动找村委会和其他相关单位来调解。

  而周某认为田地在自己土地证上,一切由自己做主,权属为自己所有,就没有找刘某商量,就在周某通过自家安装的监控中看见刘破坏了她种植的土豆,随即拨打了110报警。

  110出警后,通过了解询问后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只需要协商好,就可以了。双方在赔偿和权属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由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到刘某家中进行调解。

  通过教育和学习《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在相互的交流沟通下,申请人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冲动,并对刘某表示道歉。刘某也明白,自己没有提前维权而引发了更多不必要的纠纷,从而加深了兄弟间的矛盾。

  双方经调解劝说后握手言和,并同意调解委员会和父母的建议。表示今后和睦相处,不违背协议,再不发生同类纠纷。

  本案中的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意识淡薄,只顾自身利益,不顾他人得失,在一气之下,办事不考虑后果,遇事没有冷静的思考,不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还在事情闹得不大,万一再有过激行为,往往会触犯刑法给自己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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