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违法建设是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顽症、“毒瘤”和最复杂、最集中的信访隐患,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公平、损坏群众利益。清除违法建设是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清除违法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3月8日宜昌市“清除违法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出台《兴山县“清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动“筑堡工程”落地生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清除积存违法建设。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市“清除违法建设”办公室、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清除违法建设的要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集体研究草拟了《兴山县“清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以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个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全市“清除违法建设行动”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联动、防控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开展“清除违法建设行动”,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无违建县”,全力推动“筑堡工程”落地生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第二部分行动范围及对象。县城(古昭南大县城)规划区、开发区、乡镇集镇建成区、村庄规划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超审批期限使用的临时建(构)筑物。清理沿铁路、国省干道、县乡道、旅游通道、水路通道、美丽乡村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区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规划区域外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土地利用规划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行动阶段。主要包括宣传发动阶段(全面宣传发动、开展自查自拆、依法下达决定)、全面攻坚阶段(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分类处置、拆改并举)、拔钉扫尾阶段和总结提升(综合考评、完善机制)
第四部分工作机制。方案包含建立统一指挥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充分认识“清违行动”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专人专班专题研究,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清违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做到目标责任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遏制违建增量,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安全责任。
兴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4月19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