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部门(单位):
2022年市政府交办我区建议和提案总计9件,其中市级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1件;市级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2件,会办件6件(附件1、2、3)。为高质量做好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目标
总体目标:办复率100%、沟通率100%、满意率100%。
各承办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办理过程中代表、委员明确表示“不满意”“基本满意”或提出异议的建议提案,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查找不满意的原因,及时进行重新办理、重新答复,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二、办理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单位)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要认真做好核对登记工作,及时提交办公会议研究,科学制定办理方案,合理提出办理意见,会办件应于3月31日前办结,主办件应于6月30日前办结。
(二)区政府各分管副区长为建议、提案的责任领导,各承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具体承办人。各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提请责任领导审定办理方案,及时向责任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效,主动邀请责任领导研究化解推进中的难题,千方百计保证办理质效。
(三)主办件各承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至少与代表、委员主动见面沟通3次以上,并邀请责任领导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可通过邀请代表和委员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密切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
(四)主办件各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对接市级会办单位,争取市级会办单位支持,确保建议、提案办理高质、高效。
(五)会办件各承办部门要及时办理涉及我区职能事项并及时提交区政府代拟搞。
(六)各承办部门(单位)要做好图文资料收集,加强对办理中的创新作法、典型经验、推进成效等方面宣传和推介,扩大建议、提案办理的公众知晓率、参与率,扩大建议、提案的社会效果。
三、其他事项
(一)各承办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要求(附件4、5、6),认真拟定答复意见,报责任领导审核后,交区政府督查室行文。
(二)宜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宜昌市七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如另有承办建议、提案将另行通知。
(三)对建议、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可及时与区政府督查室联系(联系人:苏丹;联系电话:6927579)。
附件: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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