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2022年度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案》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25
各村、乡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保护方案。一、指导思想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保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和命脉,也是重要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对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遏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填造湖大跃进”“耕地非农化”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坚决落实中央“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强生态保护,绝不乱占耕地。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对存在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问题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耕地保护任务,确保本地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工作目标

  要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坚持以全乡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为主要目标,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打牢基础,综合治理,狠抓基本农田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要积极配合乡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并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省人名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等耕地保护有关文件精神。

  2.国土资源所要积极配合乡政府做好年度耕地保护的具体工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

  3.及时组建乡、村基本农田保护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保护责任,明确保护责任人、保护面积和地块,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严禁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补充等质等量的耕地或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划的基本农田要严格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5.认真落实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依法批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乡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及减少原因是非农建设占用、自然灾害毁损、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的要进行另行补划工作。

  6.基本农田保护档案齐全,并逐级备案。基本农田落实到图上、具体地块和村组,做到图、表、册与实地地块相符。按要求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标志,并做到长期公告。

  7.认真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统计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各类农用地地类面积。要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监测制度及措施等各项制度。

  8.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挖沙采石取土行为,并进行动态巡查,防止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占用和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

  9.加大资金投入,进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力建设和监测,建立群测群防网,防止地质灾害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损毁。

  (二)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

  2.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

  3.严格分解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数量指标任务,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对违反法律规定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查处。

  5.认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档案日常管理情况,台账及时变更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建专班,加强领导。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保护力度,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宋发明、乡长谭伟为组长,分管领导周雪松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和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梅家河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政府聘请各村村主任为所在村的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其工作职责是:做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核及公示工作;协助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权属纠纷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不定期开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向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报告。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要充分认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当地群众,把耕地保护工作按质按量扎实推进。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为切实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力度,乡政府制定出台了《梅家河乡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考核细则》,将耕地保护纳入了村级全年目标考核范围,严格实行考核,对破坏耕地、乱占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梅家河乡2022年度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考核细则

  2.梅家河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梅家河乡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名单

  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附件1

  梅家河乡2022年度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考核细则表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及考核方法 得分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100分) 土 地 管 理(53分) 1、耕地占补平衡 (6分) 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村委会未与村民签订耕地占补合同、未督促村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的,每宗地扣2分;村民建房拆旧移址新建,未督促村民及时拆除旧宅的每处扣2分。  
2、规划管理(6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未积极协助开展建设用地预留调查工作的扣2分;未按时上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扣2分;未积极协助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和落实到地块的每处扣1分;未协助开展局部规划调整的每次扣1分。  
3、耕地保护(7分) 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一片块的扣4分;村民未经审批占用耕地建房或其他建设的,不及时制止的每次扣3分。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15分) 擅自同意、默许、纵容村民未批先用的每次扣2分;村民建房规划许可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每次扣1分;对村民建房规划许可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导致出现纠纷的每次扣6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临时用地管理不严,未监督用地单位按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每宗地扣2分;未坚持实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查用地的扣1分;  
5、征地工作(5分) 未协助做好本村建设项目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和补偿安置任务的扣2分;因工作失误被征地群众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每次扣2分;协助不力,影响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进度的每次扣1分。  
6、设施农用地管理(5分) 上报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资料因填报错误、资料收集不全、签署意见不全等情况退件每宗扣1分。违规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手续的扣1分;对设施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未制止或报告的每宗扣2分;未建立设施农用地备案台账的扣1分。  
7、组织协调(9分) 负责本村农村乱占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摞荒地”问题专项协助清查不到位扣5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组织协调不到位扣2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不到位扣2分。  
矿 产 管 理(10分) 8、矿产资源监管 (5分) 未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巡查的,每缺一次扣1分;对于非法开采行为发现后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报告导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9、采矿权、探矿权 初审(5分) 对非法开采行为随意签署意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起扣2分;参与他人违法进行开采行为经查实的扣3分。  
地 灾 防 治(22分) 10、组织机构及人员(3分) 未明确村主任为地灾监测第一责任人的扣1分;未对监测员加强管理的扣1分;监测员未落实的每点扣2分;未组织监测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扣1分;汛期电话不畅通的每次扣2分。  
11、制定预案,发放“两卡”(5分) 未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每缺1个预案扣2分;两卡发放不到位的每处扣2分。  
12、监测预报,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 (11分) 无专人监测的每处扣2分,无监测记录的扣1分,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监测设施被破坏的一处扣1分;未积极协助开展汛期巡查的每次扣1分;险情和灾害出现后,未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或配合开展调查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未按程序报告灾情的扣1分;因监测工作不到位而出现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此项不得分。  
13、地灾危评(3分) 村民建房未到现场协助开展地灾危评的每起扣2分;未经批准,擅自同意村民建房,出现村民建房选址位于调查登记在册的滑坡体上或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每宗地扣3分。  
巡 查 及 信 访(15分) 14、普法工作(2分) 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未积极协助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每次扣1分。  
15、动态巡查及卫片执法检查(9分) 村里未明确村主任为第一巡查责任人的扣1分;未积极协助开展动态巡查的扣1分;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的每起扣1分;发现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不及时报告的每件扣2分;隐瞒不报的每件扣3分;未积极协助做好立案查处前期工作的每件扣1分,卫片执法被查出有违法用地图斑的本项不得分。  
16、信访维稳(4分) 对乡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不力、处置不当,造成工作被动的扣1分;对信访纠纷不积极调解、推卸责任的扣1分;因处理不当造成或行政不作为造成越级或群体上访的每件扣2分。  
奖励得分   本年度争取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并通过审批立项的奖2分;本年度实施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且协调到位的奖2分;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获得乡、县、市级表彰的分别奖1分、2分、3分;  
合计      
说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村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在自然资源部每年开展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因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不力导致乡政府被问责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附件2

 

梅家河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发明 党委书记

 

谭 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董辉党委副书记

 

马学融人大主席

 

望明坤党委委员、副乡长

 

熊乔晓晖党委组织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向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若琪党委宣传委员、党政综合办主任

 

周雪松党委委员、副乡长

 

邓 钦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国土所关 锐 (国土资源所所长)

 

鲁家湾村 鲁作铁(村书记、主任)

 

尤家湾村 宋秀展(村书记、主任)

 

王家坡村 王新华(村书记、主任)

 

京丈坪村 郑光龙(村书记、主任)

 

下里坪村 郑琴锋(村书记、主任)

 

龙王山村 郑 毅(村书记、主任)

 

陈家埫村 宋正文(村书记、主任)

 

肖家坪村 贾宗杨(村书记、主任)

 

水田垭村 梅朝华(村主任)

 

龟坪河村 宋正平(村书记、主任)

 

三掌坪村 郑之刚(村书记、主任)

 

谭家岭村 宋发江(村书记、主任)

 

郑家岭村 赵秦(村书记、主任)

 

附件3

 

梅家河乡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名单

 

鲁家湾村 鲁作铁(村书记、主任)

 

尤家湾村 宋秀展(村书记、主任)

 

王家坡村 王新华(村书记、主任)

 

京丈坪村 郑光龙(村书记、主任)

 

下里坪村 郑琴锋(村书记、主任)

 

龙王山村 郑 毅(村书记、主任)

 

陈家埫村 宋正文(村书记、主任)

 

肖家坪村 贾宗杨(村书记、主任)

 

水田垭村 梅朝华(村主任)

 

龟坪河村 宋正平(村书记、主任)

 

三掌坪村 郑之刚(村书记、主任)

 

谭家岭村 宋发江(村书记、主任)

 

郑家岭村 赵秦(村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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