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主要工作任务
二、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白洋镇管理行政事业单位7家,其中行政单位2家,参公单位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家。分别是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司法所、人社中心、林业站、动检所、水利站等部门及单位构成,2020年本镇在职职工65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镇政府在搞好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培育市场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济任务。在教科文和社会保障方面大力保障,狠抓脱贫攻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履职尽责落实一岗双责,做到风清气正,树立良好风尚。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设“产业发展、人文清新、环境美丽、社会平安、生活幸福”的“五个新白洋”为奋斗目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表
三、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20年,我镇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财政决算管理等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一)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710.59万元;部门决算总收入3710.59万元,总支出3710.59万元,全年收支基本平衡。
1、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收入371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0.59万元,占本年决算总收入的100%
2、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总支出37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45万元,占本年决算总支出的56.36%,项目支出1619.14万元,占本年决算总支出的43.64%
3、2020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决算收入371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5.39万元,占68.86%;公共安全支出76.03万元,占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占1.29%;农林水支出818.81万元,占22.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2.36万元,占5.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0.59万元;基本支出2091.45万元,占决算总额的56.36%,项目支出1619.14万元,占决算总额的43.64%
其中:人员支出1845.8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49.74%,公用经费245.5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6.61%,项目支出1619.14万元,占决算总额的43.65%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83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8万元;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59元。
(2)项目支出1619.14万元。
(二)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45.59万元,主要用于纳入部门决算的各机构日常运行费用,其中:办公费17.55万元,印刷费18.6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1.32万元、电费7.24万元,邮电费3.72万元,差旅费0.62万元,维修(护)费3.25万元,租赁费1.22万元,会议费3.1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0.63万元,劳务费139.59万元,委托业务费2.45万元,工会经费18.95万元,福利费17.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6万元。
项目支出1619.1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等各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合计5.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本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反对“四风”,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2020年度公务接待共9批次,接待12人。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本镇现所有公车已上交高新区统一管理及调度。
4、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占有国有资产总量1398.3万元。其中:房屋面积为2884.37平方米,价值325.47万元;车辆为3辆,价值40.98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镇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上台阶,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部门工作重点来抓。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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