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的公告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4-18
宜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2022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缴费档次最低标准为300元/年/人,各地最高标准保持不变。(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仍保留100元/年标准的缴费档次)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因此在4月1日前已按低于300元/年/人的标准缴

  宜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2022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缴费档次最低标准为300元/年/人,各地最高标准保持不变。(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仍保留100元/年标准的缴费档次)

  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因此在4月1日前已按低于300元/年/人的标准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不再补缴。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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