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中心关于印发宜昌市生猪生态养殖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10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农业农村)中心(局)、高新区农林水中心,市直相关单位:为加快发展我市生猪生态养殖,市畜牧兽医中心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宜昌实际,制定了《宜昌市生猪生态养殖工作方案》(2022-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2022年5月10日宜昌市生猪生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农业农村)中心(局)、高新区农林水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我市生猪生态养殖,市畜牧兽医中心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宜昌实际,制定了《宜昌市生猪生态养殖工作方案》(2022-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2022年5月10日

宜昌市生猪生态养殖工作方案

(2022-2023年)

  为贯彻落实《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公室印发宜昌市发展生猪生态养殖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13号)精神,有序有效发展生猪生态养殖,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高端市场需求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以销促产、循序渐进、唱响品牌”的原则,着力开发地方特色产品。以现有的11个生猪生态养殖示范乡镇,32个示范村为重点进行巩固提升,扎实开展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力争到2023年底,创建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场(公司、合作社)50个以上,将兴山建成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县,全市新增商品生态猪10万头。新建或改建升级一批生态猪产品体验、直销示范门店,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授牌认证生态产品示范门店3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标准化生产

  1.突出生态养殖优势区域。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因地制宜优化区域内生态养殖布局,坚持总量控制、以地定畜、种养循环原则,突出保生态、保供给、保增收协调统一。推进种业创新,开展清平猪新品系培育及推广。重点在兴山、五峰、当阳等县市开展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创建,其他县市选择1-2个乡镇开展示范创建。

  2.严格生态养殖过程管控。按照宜牧医发(2019)12号文件要求,建立合作社或者家庭农场,统一生态养殖技术标准,进猪、环境、饲养、消毒、免疫、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全程不饲喂工业化生产的饲料、预混料、添加剂和餐厨废弃物等,养殖周期必须到达10个月以上,对饲料、养殖周期等环节进行重点管控,严格落实投入品使用管理和休药期制度,保证生态猪品质。到2023年,全市生态养殖生猪8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生态猪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100%。

  3.强化生态养殖示范创建。按照《宜昌市生态猪舍设计方案》开展生猪生态养殖栏圈标准化改造,实现养殖零污染、零排放。到2023年,全部示范乡镇(村)实现标准化栏圈全覆盖,全市生猪生态养殖标准化栏圈覆盖率达60%以上,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市县两级适时组织对示范创建乡镇、村、场(合作社)进行考核验收,并授牌一批在创建工作中发挥“头雁效应”的优秀示范乡镇(村)、场(合作社)。

  (二)强力畅通销售渠道

  4.筹办年猪节庆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朋友圈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依托本地特有文化,以生态养殖、民俗表演、特色美食为“吸睛”亮点,展示年猪宴独特魅力,吸引周边市民感受城乡文化差异,促进市民购买年猪、熏制腊肉、品尝美食的需求。还可以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提前发布信息,开展形式多样的年猪预定活动。

  5.融入电商销售平台。大力发展直销配送、网红带货、农超对接、电商销售等营销模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电商主体作用,进一步培育和挖掘市场潜力。企业和合作社要积极带领养殖户开展定单生产、定单销售。

  6.开展店铺直营体验。通过发展一批体验店,让消费者能有机会深入了解到优质的生态猪肉产品,享受到更多价优、物美的产品服务,要求各县市区都要在城关镇、宜昌市主城区有通过主管部门认证的直营店3-5家。

  7.拓展潜在团购市场。加强与机关、企业、学校、工会组织联系,促进生态清平猪进食堂、酒店、进社区。

  8.加大特色制品供给。各县市区要积极鼓励培育一批深加工龙头企业,开展腊肉制品等深加工,实行全年生产及加工销售模式。围绕清平猪品种优势,通过“公司+合作社+养殖户”经营方式,引导广大养殖场(户)深度参与畜牧业产业全链条。

  (三)打造生态猪品牌价值

  9.组建“清平猪”区域公共品牌运营平台。由当阳市主导成立全市清平猪产业发展联盟,由联盟负责“清平猪”区域公共品牌许可使用、运营和管理。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标识的基本要求,守住黑猪底线,确保产品品质。采取签订许可使用合同、统一宣传标识、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清平猪”区域公用品牌许可使用进行全过程规范,保护“清平猪”区域公用品牌专用权。

  10.加大品牌营销推介力度。在全市统一清平猪公用品牌形象LOGO,和“清平猪肉香越吃越健康”、“清平猪肉好餐餐离不了” 等广告用语。利用主题餐厅,常态化地展示、推介、销售清平猪产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传播品牌文化,讲好品牌故事;利用广告、展会、研讨会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全面宣传推介清平猪。

  11.努力提升品牌公信力。开展生态养殖示范创建市场主体认证授牌工作,将品牌使用企业及个人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严格执行品牌使用权准入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提高品牌的公信力以规范养殖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品牌诚信档案,落实品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引导品牌主体诚信经营、信守承诺,不断提升品牌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政策扶持、链条循环、拓展销售渠道、品牌打造等方面拓宽视野,创新举措,努力实现养殖、消费双赢。

  (二)强化考核激励。将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创建实绩作为县级落实市级畜牧兽医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补资金安排和向上推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扶持力度。健全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猪产业政策,优化标准化养殖、调出大县奖励和良种补贴等政策措施,支持生态养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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