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夷陵区全面融入宜昌主城 实施方案〉统一土地交易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18
各有关单位:现将《贯彻落实〈夷陵区全面融入宜昌主城实施方案〉统一土地交易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5月16日贯彻落实《夷陵区全面融入宜昌主城实施方案》统一土地交易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

各有关单位:

  现将《贯彻落实〈夷陵区全面融入宜昌主城实施方案〉统一土地交易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6日


贯彻落实《夷陵区全面融入宜昌主城实施方案》统一土地交易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夷陵区全面融入宜昌主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发〔2022〕7号),做好夷陵区经营性用地交易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夷陵区经营性用地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管。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夷陵区经营性用地挂牌、拍卖、招标出让的行业管理,指导夷陵区拟定出让方案、编制出让文件、发布出让公告、资格审查、进行成交确认、签订出让合同及公示成交结果等。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挂牌、拍卖、招标出让活动提供交易服务和现场管理,负责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以及进场项目登记、信息发布、交易现场录音录像并存档等。

  二、业务工作流程

  (一)挂牌出让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让方案、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等相关资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出让公告、出让文件。

  2.竞买人在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地块和缴纳保证金。

  3.交易揭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监督挂牌竞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交易系统技术保障。

  4.挂牌竞价完成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交易系统中发出通知,对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原路退还,对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转入夷陵区国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通知完成保证金的退、转工作。

  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集、整理挂牌过程中的各类实物资料,建立台账并归档。

  (二)招标、拍卖出让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等相关资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国土资源交易(gtjy.yichang.gov.cn)发布招标、拍卖出让公告,安排交易活动所需的场地及设施服务。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完成招标、拍卖交易活动文件发放、资格审查、保证金收取以及开评标活动或拍卖会相关准备工作。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完成开评标活动或拍卖会,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现场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活动现场配套服务。

  4.招标、拍卖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招标、拍卖结果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国土资源交易(gtjy.yichang.gov.cn)上发布;投标、拍卖保证金退、转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集招标、拍卖过程中的各类实物资料,建立台账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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