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决定书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1
宜昌高新区科创生产力促进中心:我局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你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准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邓红变更为吴豪宇。宜昌市民政局2022年5月31日

宜昌高新区科创生产力促进中心:

  我局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你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准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邓红变更为吴豪宇。

   宜昌市民政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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