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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决定书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宜昌市环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和住所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准予你单位业务范围变更为(一)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供特殊困难群体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青

宜昌市环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和住所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准予你单位业务范围变更为(一)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供特殊困难群体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青少年妇女儿童社会工作、社区治理社会工作、优抚对象社会工作、家庭综合服务社会工作、社区综合服务社会工作、乡村振兴社会工作、留守人员社会工作,福利机构社会工作,心里咨询服务等)。(二)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及委托、购买服务事宜,提供补充社会经办力量的服务。(三)提供社会工作策划、培训、督导服务,提供社会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开展社会工作交流和合作。(四)承担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项目评估及督导服务,对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对策和建议。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19号亚洲广场B座变更为宜昌市西陵区育才路21号。

   宜昌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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