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0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畜牧兽医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宜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1年主要工作(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抓法治建设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畜牧兽医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宜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抓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了中心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强化法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和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动物防疫法》、《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共组织法治理论学习及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16次。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按要求开展本中心普法工作。一是开展无纸化学法。积极组织市直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广泛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集中培训、网站、“宜昌畜牧”微信公众号、QQ及微信群、LED标语、入户宣传等形式,在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广泛开展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新颁布实施的《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累计集中培训5场次、培训人员200人次,网站发布政策法规类宣传信息54篇次。制作印发《规范经营及使用兽药告知书》、《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止使用兽药清单》和《蛋鸡产蛋期禁用药物及化合物清单》,向全市2369个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宣传。积极参加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三是加强专题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保密、国家安全、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各1次。举办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规范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各1次。四是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专题辅导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五是积极参加知识竞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保密知识竞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律知识线上答题、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网络答题竞赛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管理制度

  制修订《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按照科学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党组会及主任专题办公会等形式进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议事决策。聘请法律顾问对《宜昌市畜牧兽医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大事项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完成审查事项30项。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完成中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保留4件。

  (四)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县市区做好执业兽医注册、乡村兽医登记两个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有关工作。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开展限制公平竞争等问题排查整治,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屠宰行政许可审批减少2项申请材料。三是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指导。积极指导县市区做好畜牧兽医行政许可工作。督促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格式清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办法实施等工作。组织完成对三峡药业硫酸新霉素批准文号到期换证、5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市场主体GMP现场指导及验收工作。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落实“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工作要求,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清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

  (五)严格加强畜牧兽医执法监管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级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6次。按照部、省部署,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牛羊养殖及屠宰领域“瘦肉精”专项整治、生鲜乳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以畜禽养殖、畜禽调运、生猪屠宰、兽药生产销售、动物诊疗、生鲜乳收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7个环节为重点,连续第五年在在全市开展“动监卫士——亮剑护牧”专项执法执法行动。2021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法案件80起,罚款122.5万元。参加省、市组织的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个畜牧兽医案卷获评全省优秀案卷,2个畜牧兽医案卷获评全市优秀案卷。精选1个畜牧兽医执法案例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了以案释法宣传。

  (六)依法依规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接受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圆满完整整改任务。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完成迎接省人大《畜牧法》、《湖北省畜牧条例》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见面率、办结率均为100%。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关纪委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定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答复率、满意率达100%。及时完成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法治工作主要存在三点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开展横向沟通、部门联合执法方面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行政管理及执法人员综合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能力存在不足。

   三、2022年重点工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畜牧兽医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部署,对照全面依法治市目标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法治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宜昌建设规划(2022-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二是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履职管理,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审慎办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动监卫士——亮剑护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畜禽屠宰、兽药经营、动物诊疗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综合执法,依法依规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

  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科学编制市畜牧兽医中心“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全面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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