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无证明城市的公告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无证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筑堡工程的推进实施,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本部门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所涉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公告如下:一、实行范围自2022年5月1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无证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筑堡工程的推进实施,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本部门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所涉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公告如下:

  一、实行范围

  自2022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19项证明事项(见附件1)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承诺方式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本部门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填报告知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本部门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责任

  申请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本部门在事中核查时发现核查情况与承诺不一致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再予办理。对在事后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本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进行处理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虚假承诺行为认定,同时向本市公共信用服务平台推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部门承诺

  本部门承诺,办理本部门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所涉证明事项全部通过法定证照、数据共享、部门核查、告知承诺等方式进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经市司法局审核,本部门保留证明事项1项,事项名称为失业保险金申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视同缴费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单位名称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证明名称 设定依据 证明事项办理方式 保留(限六个直接涉及) 备注
法定证照 数据共享 部门核查 告知承诺
1 27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工伤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 280【省集中企保系统】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死亡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          
3 279失业保险金申领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对单位选择的失业原因存疑的人员提供)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7条         保留(纠错成本较高。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之一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经办机构必须判断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当前主要通过单位报减社保时自动提取失业原因,当单位提供的失业原因无法准确获取或有误时,才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 279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视同缴费证明(存在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提供)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5条;2.《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3号)         保留(纠错成本较高。主要用于军人服役期间的军龄失业视同缴费,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当前由退伍军人服役部队后勤武装部统一开具证明。特殊情况下,受制于失业保险统筹层次,也有不同统筹区之间的经办机构单独开具工龄失业视同缴费证明的情况。)  
5 327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工程咨询(投资)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6 328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 注册建筑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7 329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监理工程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8 330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9 331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 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0 33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1 333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2 334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注册设备监理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3 336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 建造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4 33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5 338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6 339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7 340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8 34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19 34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20 34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21 344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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