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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财政所管理之我见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7 加入收藏
远安县属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国土面积1752平方公里,辖7个乡镇,110个村民委员会、8个居委会,6.5万户,人口20万。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县按行政区划设7个乡镇财政所,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其职能也随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征收管理型向惠农服务型转变。但由于人们认识的不到位

  远安县属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国土面积1752平方公里,辖7个乡镇,110个村民委员会、8个居委会,6.5万户,人口20万。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县按行政区划设7个乡镇财政所,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其职能也随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征收管理型向惠农服务型转变。但由于人们认识的不到位,基层财政所职能不明确,导致基层财政所的管理弱化,不能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需要,一些矛盾不但显现,严重制约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笔者就基层财政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予以初浅的探讨。

  一、基层财政所的管理现状

  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远安县的原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与财政所合并,成立了财政经管所。2005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又更名为财政所,加挂农村经营管理站和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的牌子,即“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单位名称的变更,不仅是单位的简单合并,更是单位工作职能的实质性转变。

  1、从业务上说,担负着乡镇财政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有关税费征收管理、农民负担监管,以及增加的诸如惠农政策落实、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财政改革向乡镇延伸等各项新职能。基层财政所的工作职能和任务不是象人们所想象的减轻了,而是加重了。

  2、从人事管理角度上看,财政所从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县农经局的三重管理体制。乡镇人民政府管人事、财物,县财政局、经管局管业务。

  3、乡镇财政所的管理人员改革前后发生了巨大变化,基层财政所人员严重不足(祥见下表)。

  可以看出,改革前后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一是财政所有编无人。根据调查2006年全县7个财政所,定编113人,而年末实有人员93人,若剔除8名村官,年末实有在编人员85人,占定编数的75.22%。二是在编人员实际从事财政、财务管理人员严重不足,造成一人多岗。2006年末全县7个财政所,实有在编人员93人,而实际从事财政工作的只有45人,占定编数的39.82%,占在编人员93人的48.38%。三是大量财政人员由当地政府统一调剂到政府或其他单位从事其他行政方面的工作任务,更加剧了财政所人员的紧缺程度。据调查2006年远安全县7个财政所,年末实有在编人员93人,共计抽调49人(其中被抽调到政府37人,抽调到磷矿计量站3人,抽调到招商局1人,抽调到村从事新农村建设或担任村干部8人),占实有在编人员93人的52.69%。四是专业人员缺乏。根据调查2006年远安全县7个财政所,年末在编人员85人中持有会计执业资格证26名,占在编人数的30.58%,占在岗人员44人的59%。但这26名持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人员中所长就有7名,实际担任财务工作的持证人员只有19人。

  从数量上看,改革前7个乡镇财政所在岗人员93人,而改革后虽然定编113人,而实有在编在岗只有44人;从质量上看,原有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才78人,而改革后,人员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特长的人员被大量调离从事其他工作,2006年底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才仅26人,而新进人员专业既不对口,又不具实际工作经验;并且各乡镇人员又分布不均,人员多的乡镇有17人,而少的仅7人。根本无法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严重制约着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和各项财政改革向乡镇延伸。

  从人事管理角度上看,从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县农经局的三重管理体制。乡镇人民政府管人事、财物,县财政局、经管局管业务。目前这种多重管理体制下,形成的是有时都在管,有时又都不管的的状况。财政所是繁重任务必须完成,工作人员又难以管理。

  二、现有管理模式的弊端

  目前这种管理模式下,有很多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

  1、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基层财政所需要的是有一定财会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并有一定适应能力的工作人员。在远安县的乡镇中,财政经管工作人员的数量不均衡,素质更是不均衡。有的乡镇是人满为患,造成专业技术人员的浪费,而在有的乡镇却表现为专业工作人才的奇缺。如我县的鸣凤镇和矛坪场镇,真可谓人才济济,却有一部分人无用武之地,而旧县镇、河口乡却是严重缺编,人才奇缺,已影响到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主管局的双重管理模式下,不可能进行工作人员的调济和合理流动,更谈不上乡镇与县局的调济和合理流动。河口乡,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经管站与财政所合并后,经管站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并入,名义是合并,实际上还是原财政所的几个人。2005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通过清理编外人员,精减财政供给人员,使工作人员由原财政所的7个减到3个(二个非专业)。2005年至2006年,通过做工作,财政所先后聘用大专毕业生4人,专业不对口不说,只有一人在财政所工作,另三人有编无人,二人被分配到乡政府工作,一人到村级挂职,财政所的工作人员还是只有4人(只有所长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有岗无人,造成管理的不规范。由于人员不足,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到位。如会计出纳一人兼任,出纳员与保管员兼职等等,内部牵制制度不健全,不利于工作开展,同时给管理留下了严重隐患。

  3、人员素质不齐且不稳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基层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有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票证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管理、惠农政策管理等。业务工作内容复杂琐碎,每一项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都较高。由于人少事多,每人都是身兼数岗,对职工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必然受到工作任务的限制,常常是有培训的机会,又因上级分配了重要工作任务而不能参加。有时一个工作人员刚对岗位有点熟练又被调离,又换成不谙熟业务的新人。乡镇人民政府还可随时调用财政所工作人员从事其他行政方面的工作任务,更加剧了财政所人员的紧缺程度。

  4、基层财政所的性质问题。财政所属事业编制。2005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是乡镇所属唯一一个二级单位、职能部门,担负着财政管理和财政执法职责。应该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性经济管理的行政机构,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有着必然的区别。但一部分乡镇的财政所已合到政府机关内办公,且乡镇人民政府还可随时调用财政所工作人员从事其他行政方面的工作任务。势必影响基层财政所本职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质量的保证。

  5、对基层财政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很多人都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所不收税了,从此无事可干了,既不要多少人来干,更不需要什么专业人员来干。于是,有时哪里差人了就从财政所抽,认为哪个工作人员不适合原有工作岗位,就安排到财政所。财政所形成的现状是,有的在编一批人,在岗几个人;有的在岗几个人,工作岗位无合适人员担任。

  三、规范基层财政所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基层财政所的管理现状,必须加大力度,规范管理,确保基层财政的健康运行。

  1、规范财政所管理。实行人事和工作管理权上划,便于主管部门对基层财政所实行全方位的管理,确保基层财政所人员的相对稳定。通过加大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工作任务的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益。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所的干部队伍可以说是发生了巨大变化,清退助征员,合并经管人员,有一批在编人员脱离了财政工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并增加了一批财政新人。部分财政所目前处在新老交替的关键时期。近几年来,财政各项改革层出不穷,需要财政干部必须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因此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仅要在数量上更要在质量上加强建设,对现有干部队伍,要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做到人不缺岗,岗不缺人,人人能干事,人人能干好事。对切实不胜任基层财政工作岗位的要实行合理调配。总之,在基层财政所人员有限,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不能出现 “能干的干,不能干的看,会干的干一辈子,会玩的玩一辈子”的怪现象。

  3、严把干部入口关,从源头保证干部素质。接受新进人员,必须要专业对口,原因有二:一是对一个从未接触过财会的人员,必定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适应期,特别是如果移交人员移交后就离岗,则往往会影响所移交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现在大中专毕业生基本上是供过于求,聘用专业对口的人才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在基层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非财经类大学生到岗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需要已离任会计的指导,否则就不能独自完成财会工作任务,有的甚至几年后仍不能独自完成岗位工作。

  4、建立健全财政系统的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实践证明,由于现代科学知识的日新月异,一个人如果不注重学习,就要落伍,就要被时代所遗弃,一个单位更是如此!要作到与时俱进,就要不断学习。加之,现今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学习的内容不断丰富,更要有计划的统筹安排财政干部参加学习,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学为所用,更好地为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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