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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22年乡村教育振兴(结对共建)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栏目:宜昌市教育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乡村教育振兴(结对共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目的意义进一步加快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乡村教育振兴(结对共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加快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城乡协作,以城带乡,促进城区学校和乡村学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实现优质均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结对安排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西陵区教育局--长阳县教育局

  伍家岗区教育局--秭归县教育局

  (二)学校层面

  宜昌市第十六中学--长阳县榔坪镇榔坪初中

  西陵区绿萝路小学--长阳县榔坪镇榔坪小学

  宜昌市外国语初中--秭归县归州镇初中

  伍家岗区实验小学--秭归县归州镇航天希望小学

  (三)教师、干部层面

  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分别以结对城区学校为主要班底,各选派5名业务精湛且身体健康的一线骨干教师参与交流,相关结对学校安排相同数量、相同学段、相同学科的教师参与对应交流,期限为1年。西陵区、伍家岗区教育局各选派2名(小学、初中各1名)有教育情怀、有管理经验的干部参与结对学校的管理工作,期限为3年。

  三、共建内容

  (一)结对双方在教育行政管理层面实施同步共建,共同拟定三年提升计划。每学期双方主要负责人至少联合牵头组织1次诊断研讨活动。

  (二)结对双方建立常态交流和互助机制,通过专题研讨、学术交流、成果展示等形式,定期针对重点推进的共性工作,加强交流与合作。鼓励开展管理干部互派跟岗、教师联合培训、专家共同聘用、课题协作研究等多形式开展结对合作。

  (三)结对双方依托乡土文化资源,挖掘乡村学校文化内涵,凝练办学愿景、育人使命及价值观。因地制宜,特色突破,开展乡村学校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空间育人作用,营造风清气正、充满生机、富有特色的育人环境。

  (四)结对双方以课程建设为依托,围绕乡村学校办学理念与育人目标整体规划学校课程,构建逻辑清晰、丰富多彩、富有乡土特色的课程体系。促进乡村学校开好国家课程,服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地方课程,用好《长在宜昌》教材、《生态小公民》和《宜昌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百问》读本,引导学生了解家乡、热爱家乡、健康成长;开发校本课程,丰富学生学习经验。

  (五)结对双方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抓手,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推进乡村学校开展以素养为导向的课堂教学改革,加强《课程标准》和教材解析,落实指向核心素养的学科教育教学。组建结对学校教研共同体,借助市级教研“1+1+N”学科中心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通过送教下乡、空中课堂、网络教研、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带动城乡教师教研教学水平齐头并进、稳步提升。

  (六)结对双方以“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美、小而特”为切入口,建设新时代乡村“温馨学校”。将乡村学校建设成“乡土博物馆”“非遗传承中心”“留守儿童之家”“乡村少年宫”等乡村公益场所,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

  四、待遇保障

  (一)专项保障。市教育局从年度教育专项经费中分别划拨给西陵区、伍家岗区教育局各30万专项工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本区交流教师年度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宿(含长阳县、秭归县所有交流教师)费用支出。

  (二)补贴标准。市教育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西陵区、伍家岗区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的相关费用补助,标准参照党政机关驻村工作队相关规定,具体按以下标准落实:一是交流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休假、病假及事假期间不得发放;交流教师因公从派出学校到对口乡村学校在途期间,按照事业单位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同一自然天内不得同时领取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和对口校伙食补助费;交流教师住校和外出天数由结对乡村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报销凭证由派出学校按程序报销,交流教师交流期间不再享受原单位工作餐。二是共建期间教师放假往返交通费凭车票、油票等发票,经结对学校教研组长、校长审核签字,由派出学校依事业单位差旅费开支规定按程序据实报销,其中交通费报销标准为出发地到工作学校的往返公共交通支出标准,每月不超过两次。三是共建期间通讯补贴,比照党政机关普通干部标准,每人每月160元,由派出学校支出。四是交流到非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乡村学校执教的教师享受乡村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城区相关教育局要用好市教育局专项补助经费,将上述项目经费足额预算到结对学校,保障支出。县相关教育局可参照上述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教师交流保障政策。

  (三)人事关系。共建期间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包括班主任、教研组长、课外兴趣小组指导等)年限连续计算,工资、福利和绩效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职务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按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四)职评晋升。结对县区教育局要切实保障交流教师、干部的待遇,对在共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干部在各级评优表彰、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予以倾斜。共建期满考核合格,由市教育局统一颁发相关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市乡村教育振兴(结对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科、教师管理科、计财科、督导办、市教科院、市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各县区教育局要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负责工作推进。

  (二)建立工作制度。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将乡村教育振兴(结队共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相关工作。结队学校要梳理分析对口乡村学校现状,制定共建工作计划方案,明确学年度共建目标。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参与结对共建乡村学校各项工作的指导与督导,及时总结共建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三)确保工作实效。交流教师、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踏实从教,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各结对学校要履行共建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提升工作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考核,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工作走深走实,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实现教育振兴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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