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我局于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组成十个执法检查组对2022年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并公告的宜昌宏泰气体有限公司中南路加油站等1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一、存在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10家)
1.宜昌宏泰气体有限公司中南路加油站(2项问题)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秭归石油分公司桔颂加油站(3项问题)
3.湖北宝通电工有限公司(6项问题)
4.宜昌武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项问题)
5.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三峡金属结构厂(10项问题)
6.宜昌市神龙加油站(3项问题)
7.宜昌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6项问题)
8.秭归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4项问题)
9.湖北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浴华坪磷矿(3项问题)
1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土城加油站(4项问题)
附件:10家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10家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一、宜昌宏泰气体有限公司中南路加油站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部分人员已离职未及时修订变更,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该站2021年3月2日加油车辆起火爆炸应急演练资料不符合《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秭归石油分公司桔颂加油站
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不具体;隐患整改闭环资料不齐全;
2.加油岛配备的灭火器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
3.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存在问题”项记录不规范。
三、湖北宝通电工有限公司
1.新进8名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少于规定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2.公司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3.主要负责人未对公司《202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签发,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4.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未按规定及时修订,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5.未制定公司2022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6.A车间现场作业人员李某某安全帽佩戴不规范,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四、宜昌武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风险因素辨识台帐中风险分级未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制定;
2.厂区安装有10KV专用变压器,无高压电工操作人员,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附件第1.1条的规定;
3.浸渍工段的行车吊索具选型不当,应购买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准件;
4.浸渍工段拉纸机易造成挤压伤害的部位未设置隔离设施;
5.配电室安全工器具配备数量不足。
五、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三峡金属结构厂
1.2022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发,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2.应急预案未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修订,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应急演练后未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3.厂区通道两侧(轨道端部止挡)未喷涂警戒色,不符合《安全色》(GB2893-2008)第6.8.1条的规定;
4.丙烷站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桩,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5.氧气站未配备气瓶开关专用装置,不符合《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2017)第9.1条的规定;
6.氧气站气化器配电箱、氧气站内空调、丙烷站照明灯均不具有防爆功能,不符合《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6.1.2.1.1条的规定;
7.36m车间磁力钻临时用电未接漏电保护器,直连至金结二班4号房家用插座,不符合《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第4.5条的规定;
8.36m车间多台焊机的一次线、二次线接线端裸露,焊机外壳未接地,不符合《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1.2.4、11.3条的规定;
9.配电房低压用电工具配备不齐全,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2.4条的规定;
10.喷涂车间室外气体报警仪控制器安装位置不防雨,不符合《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17)第7.2条的规定。
六、宜昌市神龙加油站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部分内容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使用台账不规范;
2.油罐区、加油机内未采用绝缘接地线;
3.部分加油机内油气回收真空泵和加油机电机电源线进线未完全密封。
七、宜昌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少通报内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2.未将辨识的事故风险(火灾、爆炸事故)告知周边企业(三峡天然药物科技园、伟悦食品厂),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3.污水处理池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样式不规范,不符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4.动火作业票证缺少巡视人员签字确认;
5.空压机房存在积水,存放有易燃物质;
6.污水处理站临时用电不规范,插线板线束混乱。
八、秭归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1.暂未制定2022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2.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领用台账;
3.磨切机旁配电箱线路杂乱,未加装防护罩;
4.办公室旁消防通道堆积有少量杂物。
九、湖北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浴华坪磷矿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明确隐患通报要求及方式,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内容不完善,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不规范,未按照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的2.5%提取标准制定计划,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十、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土城加油站
1.2021年1月1日发布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2.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未开展应急资源调查,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3.2022年1月至3月(共11次)应急演练结束后未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4.卸油区静电释放装置无静电释放完毕提示功能,不符合《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1)第5.1.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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