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28
宜府发〔202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宜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

宜府发〔202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宜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政发〔2021〕38号)精神,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和健康宜昌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为抓手,积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到 2025 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5%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3%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5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参与体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全市体育综合实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标准,进一步优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优势,定期举行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加强对全民健身设施、组织、活动等建设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到2025年,初步建成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逐步完善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扩大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日益丰富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积极争取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到2025年,实现市、县两级“五个一”工程“五个一”是指1个公共体育场(或田径场)、1个中型以上全民健身中心、1个体育公园、1个公共体育馆(或公共游泳馆)、1条健身步道(或登山步道、骑行道)。全覆盖,实现市级城市街道、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均全覆盖。推进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重点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开展定期巡检和维修,建立健全建管运维一体化长效机制,优化健身环境。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政策。推进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鼓励对现有学校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实现学校体育设施节假日和寒暑假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多元化投资运营,实现一馆(场)多用,提高场馆设施利用率。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坚持“开放活体”原则,鼓励支持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主办、群众参与”的大群众体育工作新格局,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以省运会、市运会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三大球”等群众参与度高的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游泳、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发展冰雪、电子竞技、攀岩、轮滑、滑板等年轻人青睐的体育运动项目。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老年人康体运动项目。扶持龙舟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农民体育项目及民间民俗体育活动。鼓励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持续办好马拉松赛、龙舟赛、自然水域漂流赛、高山滑雪赛、公开水域游泳赛等地方特色品牌赛事活动和元旦长跑、机关运动会、冬泳赛、越野赛、武术运动会等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

  实施全民健身赛事奖补政策,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或社会力量举承办市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促使体育资源全面释放、体育要素自由流动,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建立年度市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指南目录并对社会公布。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管理、风险形势研判和绩效评估工作,合理控制人员规模,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

  (四)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

  实现市、县两级体育总会全覆盖,积极推进单项协会实体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引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体育组织,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专业性作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逐渐形成“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站点”的多元体育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持续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体育社团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体育社团的党组织全覆盖,建成覆盖城乡、组织健全、便民利民、运行规范、活力十足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

  (五)努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吸纳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健身达人等担任体育社会指导员。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完善一般培训与专项技能培训、晋级培训与再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依托各单项体育协会,对指导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志愿者管理体系。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逐步实现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全覆盖。探索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体质监测、技能传授、运动处方等健身指导,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防治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城区“科学健身社区行”“科学健身社区行”是指健身指导进社区、体质监测进社区、健身器材进社区、健身活动进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和“五项五进”“五项五进”是指开展太极拳(太极剑)、八段锦、广场舞、健身操(啦啦操)、广播体操等健身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普及推广健康理念、健身方法、运动技能。

  (六)统筹组织重点人群健身活动

  统筹推进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均衡发展,促进重点人群体育健身,着力推进全民健康。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年体协、农民体协等组织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妇女、农民、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赛事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外体育活动。定期开展适宜老年人参加的健身休闲活动,逐步推进健身设施适老化改造。不断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无障碍环境,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办好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七)持续深化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育和教育融合。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引导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不断完善全市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体系,积极创建青少年菁英训练基地(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推动社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培训和服务。

  加强体育和卫生融合。加快体医融合发展,推动在医疗机构实施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一站式”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依托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居民健康大数据,探索建立“运动银行”制度。建立“体医融合”专家团队,编制体育运动预防和控制慢性疾病技术指南。通过加强健康的自我管理和科学运动干预的方式,发挥全民健身在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

  促进体育和旅游融合。大力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以龙舟、漂流、马拉松、游泳、越野、登山、滑雪、自行车等运动项目为依托,推动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体育公园、汽车露营基地、健身步道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活动。高标准打造宜昌城区体育旅游综合消费聚集区,大力支持夷陵区、五峰自治县等建设冰雪旅游消费集聚区,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枝江市建设水上体育旅游消费集聚区,夷陵区、点军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长阳自治县建设户外休闲运动消费集聚区。着力打造龙舟赛、漂流赛、自行车赛、越野赛、登山赛、马拉松赛、高山滑雪赛等一批田园山水特色体育赛事活动。

  (八)大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大力弘扬全民健身传统文化,结合屈原文化“一标三地”“一标三地”是指让屈原成为宜昌永恒的文化地标,把宜昌打造成屈原文化的权威阐释地、标准制定地、活动聚集地。建设,深入挖掘宜昌体育精神,推动体育文化精神融入城市建设内涵,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有力的体育文化支撑。充分发挥宜昌籍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及优秀运动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大型赛事宣传、健身运动推广、科学健身指导、体育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以承办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为契机,形成一批具有时代特征、体育内涵、湖北特色、宜昌韵味的体育文化精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新媒体等各类媒体,以开辟全民健身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广告、编印发放手册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树立“大体育”“大健康”理念,培养健康生活习惯。

  充分释放体育消费活力,推动全民参与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优化“市民卡”体育健身休闲使用功能,将休闲健身旅游项目纳入旅游年卡使用范围。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健康休闲和健康培训服务等,让体育运动休闲成为生活新时尚。

  (九)加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装备制造业、体育特色服务业,加快完善体育产业链条,实现体育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立足山水优势,打造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充分利用市奥体中心、市体育中心等建设体育竞赛表演功能聚集区,积极举办国际国内各项赛事活动,引导各类中小微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创办体育用品研发制造中心、重点实验室,做大做强文旅装备制造产业园。创新“政府采购+企业经营”模式,加快推进“体育+”系列业态布局。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筑堡工程”“筑堡工程”是指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体育健身场景建设

  大力实施“筑堡工程”,全力打造文化休闲场景中的“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推动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建立社区体育社会组织,举办社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社区科学健身指导,弘扬社区体育文化,逐步实现城市社区健身场景建设全覆盖。按照社区内居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室内达到0.1平方米或室外达到0.3平方米的标准,重点建设一批运动健身中心、体育活动室、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每个社区至少有5种以上可健身的场地设施;每个社区以辖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基础成立1个社区体育组织;每个社区可根据自身特点每年举办或组队参加1~2次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每个社区应配备或培养5个以上具备运动技能传授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经常性开展体育项目运动技能传授。引导社区居民牢固树立“体育治未病”“体育是良医良药”“健康心理治百病”的理念,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实施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工程

  以承办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为契机,办出国家水准、湖北风格、宜昌特色,全面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影响更加深远、品质更加一流的重大体育赛事落户宜昌。着力打造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实现“一市多品、一县一品”。以“山(登山、越野、滑雪)、水(龙舟、漂流、游泳)、路(马拉松、自行车)、舞(健身操、广场舞)”为重点,办好龙舟赛、自然水域漂流赛、马拉松赛、自行车赛、高山滑雪赛、汽车越野赛等重点赛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等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日”“游泳健身周”等主题活动。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资源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重点打造1~2个全民健身赛事品牌,每年举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5项、市级体育赛事30项以上。

  (三)实施全民健身场地信息化建设工程

  加强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完善场馆管理运营、全民健身电子地图、赛事活动发布、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状况调查等功能,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场馆“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功能和运行效率。完善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平台“运动吧”小程序,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内容智慧化管理全覆盖。支持智慧体育公园、智慧体育社区、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改造,逐步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慧化水平。

  (四)实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创建工程

  按照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步伐。到2025年,力争建成1~2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或模范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核心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发挥各县市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和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和重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全民健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全民健身消费。完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智慧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民健身相关理论研究、统计调查、体质健康促进等科研工作。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强赛事活动组织、运动项目推广、科学健身指导、体育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供给,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

  (三)夯实安全措施。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公共体育场馆必须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全民健身赛事“一评估四方案”报备制度,压实赛事主体责任,强化监测预警,建立赛事熔断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实施绩效评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将适时对本实施计划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办。2025年,各县(市、区)体育部门要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同级政府和市级体育部门。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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