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落实市语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6-01
区语委各成员单位:现将宜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宜语字办函[202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该《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落实。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自查整改工作,这是落实我区语言文字工作“

区语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宜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宜语字办函[202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该《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落实。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自查整改工作,这是落实我区语言文字工作“一地一策”的重要措施,在本系统内广泛宣传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意义,自觉成为规范用语用字的表率。

  2.与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落实好自查整改工作。请各单位将这项工作与当前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活动紧密结合,按照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把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3.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单位把“自查整改”工作概况和亮点写成500字左右的小结材料,附工作场景照片三张,照片要求:主题突出、构图精美,须有明确的会标或横幅、背景画面等,图片大小在1M-2M以内。6月24日前,传送至区语委办(区教育局人事股)郭军民收,联系电话:7821831,QQ邮箱:252874673@qq.com。

  宜昌市夷陵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