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和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联合在夷陵区龙泉镇花园里苗圃基地举办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培训宣传活动,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科室、各县(市、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培训会上,市局分管领导做了开班讲话,强调要顺应林草种苗的新形势,着力解决我市种苗行业的新问题,围绕“乡土、观赏、品质”生产培育品种对路、优良的林草种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种苗企业想在前面,做在实处,赢在真心,推动种苗健康发展。省种苗管理总站3名专家为大家解读了新修订《种子法》,阐述了新时期林草种子市场监管的主要任务、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新制度与新要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及种苗质量抽查规范等重点内容。
培训会宣传现场发放《种子法》《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等宣传资料,组织与会代表参观了宜昌花园里农业有限公司,领略和感受时令花卉的智能育苗工厂,开展现场答疑,让林企林农学在家门口,干在生产一线。
据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组织开展《种子法》等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规范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旨在进一步规范林草种苗市场,切实维护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者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旨在呼吁广大市民关注林草种苗,关爱乡土植物,共同守护绿色生态底色。(王黎明 应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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