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鸣凤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栏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宜昌市鸣凤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2-06-14 08:34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编辑:水利和湖泊局一级审核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宜昌市鸣凤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关于本次规划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概况

  鸣凤河范围涉及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远安县花林寺镇以及远安县城,总长约23km。本次鸣凤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规划主要内容是水力发电,为了解决湖北省日益增大的系统负荷峰谷差和电网调峰能力严重不足的矛盾,规划在鸣凤河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二)联系人:颜烤

  (三)联系电话:0717-6081208

  (四)电子邮箱:598912740@qq.com

  (五)通讯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60号中灌中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一)编制单位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王工

  (三)联系电话:13554629743

  (四)电子邮箱:345082636@qq.com

  (五)通讯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桥四路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请公众在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示发布单位: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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