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点政征预告字〔2022〕第18号
栏目:点军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9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点政征预告字〔2022〕第18号

  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范家湖村、朱市街社区、巴王店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拟征收范家湖村、朱市街社区、巴王店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点军区2022年度第1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位于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范家湖村、朱市街社区、巴王店村,总面积0.8571公顷,其中范家湖村面积0.8094公顷、朱市街社区0.0025公顷、巴王店村0.0452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卷桥河二路(卷桥河桥—五龙三路)市政工程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征地事项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范家湖村、朱市街社区、巴王店村。

  特此公告。

  附:《土地征收勘测定界图》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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