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建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0-6)整改情况公示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宜昌市住建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0-6)整改情况公示

宜昌市住建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10-6)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2-06-15 10:49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周纯

  按照环保督察整改销号要求,现将我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0-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10具体内容

  宜昌市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不匹配,导致有的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而有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又被闲置,部分污水溢流或直排河流。如花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5万吨/日,实际进水量3万吨/日,超接纳能力污水通过两处溢流口溢流柏临河,污水氨氮浓度严重超标,分别超地表水Ⅳ类标准5.6倍(9.869mg/L)、4.9倍(8.776mg/L),致使柏临河水质从2018年Ⅳ类反弹为2019年Ⅴ类,2020年6月甚至恶化为劣Ⅴ类;夷陵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吨/日,实际进水量3.5万吨/日,长期超负荷运行,部分生活污水直排罗家小河。而沙河、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均低负荷运行,负荷分别只有46%、27.2%(沙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6万吨/日,实际处理2.76万吨/日,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2.5万吨/日,实际处理0.68万吨/日)。

  二、反馈问题10整改目标

  优化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按期完成扩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和收集系统补短板工作,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匹配度不断提升。

  三、整改措施10.6具体内容

  针对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行的问题,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牌坊坡路、江南二路、点军路等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能力。

  四、整改措施10.6完成情况

  牌坊坡路、江南二路、点军路等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已全部建成完工。

  五、整改效果

  牌坊坡路、江南二路、点军路等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已全部建成完工,沿线生活污水已收集至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共七天)向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杨涛,电话:0717-6445119

  承办人:石茸,电话:0717-6458218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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