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建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0-2)整改情况公示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宜昌市住建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0-2)整改情况公示

宜昌市住建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10-2)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2-06-15 10:39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周纯

  按照环保督察整改销号要求,现将我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0-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10具体内容

  宜昌市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不匹配,导致有的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而有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又被闲置,部分污水溢流或直排河流。如花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5万吨/日,实际进水量3万吨/日,超接纳能力污水通过两处溢流口溢流柏临河,污水氨氮浓度严重超标,分别超地表水Ⅳ类标准5.6倍(9.869mg/L)、4.9倍(8.776mg/L),致使柏临河水质从2018年Ⅳ类反弹为2019年Ⅴ类,2020年6月甚至恶化为劣Ⅴ类;夷陵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吨/日,实际进水量3.5万吨/日,长期超负荷运行,部分生活污水直排罗家小河。而沙河、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均低负荷运行,负荷分别只有46%、27.2%(沙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6万吨/日,实际处理2.76万吨/日,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2.5万吨/日,实际处理0.68万吨/日)。

  二、反馈问题10整改目标

  优化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按期完成扩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和收集系统补短板工作,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匹配度不断提升。

  三、整改措施10.2具体内容

  加强对排水许可证、管网混错接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防止污水溢流和直排。

  四、整改措施10.2完成情况

  严格排水许可审批制度,对各区2013年以来排水许可审批办证超期进行再核查;开展沿江排口、主要河道排口清查,建立排口清单,落实专人一早一晚用水高峰期进行溢流监管;开展市政排口的现场核查、监测、溯源及“一口一策”方案制定等工作,对重要区域雨污混接错接开展专项排查;统筹部门合力,完成长江及城区主要河道沿线部分重点区域雨污混错接整改,同时结合“两网工程”管网排查和修复,确保污水不溢流直排;常态化开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督导整改。

  五、整改效果

  通过规范排水许可审批管理,确保排水户接入市政管网符合标准;通过沿江沿河排口溢流监管,确保排口无旱天溢流、直排情况;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各污水处理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共七天)向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杨涛,电话:0717-6445119

  承办人:石茸,电话:0717-6458218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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