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待遇将提前至本月发放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6-15
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对接工作部署,湖北省企保系统拟于近期停机改造。为保证待遇发放不受影响,7月份宜昌市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和工伤待遇提前至6月份发放,其中:6月份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待遇最晚于6月15日前完成发放;7月份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待遇最晚于6月25日前完成发放;7月份发放不成功的待遇将

  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对接工作部署,湖北省企保系统拟于近期停机改造。为保证待遇发放不受影响,7月份宜昌市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和工伤待遇提前至6月份发放,其中:6月份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待遇最晚于6月15日前完成发放;7月份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待遇最晚于6月25日前完成发放;7月份发放不成功的待遇将于国省统筹系统上线后进行二次发放。机关事业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7月份待遇发放时间不受影响。

  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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