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1-07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第二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

  原则,对于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对于符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要件或者拒不改正、改正后短期内再次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理,避免将包容审慎监管变为“妥协性执法”或者“不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推行“四张清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围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本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清单的实施及动态调整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

  (二)积极稳妥实施。各责任单位对适用清单内容的案件,要严格把关,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既防止滥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也要防止应罚不罚。不予行政处罚的前提也是已构成违法,违法行为人仍负有停止、改正违法行为、消除社会危害性的义务。要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三)践行容错纠错。探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解放行政执法人员思想,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消除行政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附件:1.宜都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宜都市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

      3.宜都市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4.宜都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强制清单

  宜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附表//img.xxgk.yichang.gov.cn/uploads/595682c23cf23f94355b0f9055c43bc4/files/1668588696_155898.doc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